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2023-07-19 • 10+ 浏览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8项救助制度。根据具体的社会救助内容,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救助,体现专业素质,为服务对象提供与救助内容相契合的专业服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中的服务内容

(一)对象识别

对象识别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瞄准机制。一般来说,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的方式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并对照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选择“最需要或者最贫困的人群”作为救助服务对象。在我国一些社会工作先发地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通过向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社工承担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等工作,协助政府准确识别救助对象。在这个过程中,专业社工能够深入了解低保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并督促低保资金的落实和社会化发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的救助服务,还可以帮助解决贫困家庭心理和精神上的一些困难,做到物质救助和精神救助的结合。

(二)协助申请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一套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在申请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救助对象了解申请程序和申请方法。首先,要帮助申请人判断是否具备申请的条件。其次,要以家庭为单位,帮助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如实提交所需的材料。接着可以协助申请人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的人户调查、社区评议等活动,并如实反映掌握的有关情况。社会工作机构的人员熟悉社会救助政策和程序,可以帮助困难群众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提前判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低保政策处于不断调整完善中,社会工作者需要不断学习,及时掌握低保政策的新变化,以协助困难群众申请到低保。例如,根据2015年中国残联、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提供心理支持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或者收入微薄,或者家庭成员身患重病、身体残疾等,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或不具备劳动条件,自身无法获取足够的收入。这一切都致使他们的生存和生活压力巨大,心理上感到压抑、精神上易于焦虑。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专业的方法给予及时的心理疏导和支持,帮助他们舒缓压力,宣泄情绪。

(四)调节家庭关系

良好的家庭关系对于家庭成员的发展以及改变生活状态有着积极的影响。生活处于贫困状态时,家庭成员的心态和家庭关系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社会工作者在协助服务对象申请低保的过程中,需要全面了解和分析其家庭结构和关系,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节家庭关系,帮助改善家庭生态环境。

(五)开展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包括学习能力、专业技能以及社会能力等方面能力的增强。在生活压力之下,救助对象的就业意愿比较强烈,但是文化素质低,缺乏知识和技能,没有求职信息和技巧等,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救助对象再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机会。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而言,需要社会工作者积极开展能力建设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帮助其摆脱贫困状态。例如,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的职业技能培训,转变就业观念,帮助救助对象提高操作技能,增强创业能力以及适应市场的能力等。

(六)促进社会融入

在社区层面,低保家庭对于社区的依赖程度较高。其生活范围主要局限在社区内部,人际圈子同质性高,家庭支持不够。社会工作者要为低保对象创造参与社区活动的机会,鼓励他们参与社区的公益和文娱活动,帮助他们建立和其他社区居民的联系。同时,在互帮互助中,鼓励他们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他们的成员感、归属感和自信心。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社区中,邻里的守望相助对于困难群体来说是心灵上的莫大安慰。在有些社区,社会工作者帮助建立邻里互帮小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困难的家庭和其他正常家庭结成互帮互助的对子,彼此提携相助。比如,低保家庭的孤寡老人帮助双职工家庭看护放学后的孩子双职工家庭帮助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给予老人紧急情况时的及时帮助等。

 

二、特困人员供养中的服务内容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特困人员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他们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赡/扶/抚养人等可以依靠。对于这部分群体,首先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其生存状况。这里的基本生活条件主要包括住房、食物、衣被以及出行等。

(二)提供日常生活照料

很多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这就需要通过供养政策为他们提供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照料服务,例如个人卫生的洗漱洗理、居住环境的洒扫整饬、每日三餐的按时供给以及其他照料服务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季节变换时,要及时看护和照顾特困人员,以防发生意外和危险。

(三)提供疾病治疗

应当建立特困人员的健康档案,跟踪了解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对所患疾病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定时进行康复和救治。此外,应联系社区医院或者专门医疗机构为特困人员定期体检。一般性的体检以及小的疾病,可以通过设立在供养机构的医务室给予治疗需要到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还要及时联系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部门,协调解决治疗费用问题。

(四)办理丧葬事宜

当特困人员身故之后,应当积极联系殡葬管理部门和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帮助处理丧葬事宜。如果当地出台有惠民殡葬政策,应当确保亡故的特困供养人员能够享受到。

 

三、医疗救助中的服务内容

(一)协助申请救助

城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相当高。因为医疗费用昂贵,许多人生病后不去就医或者推迟就医,结果导致小病酿成大病,或病情更加严重,进一步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医疗救助就是为了帮助城乡贫困人口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减轻病人的经济压力。目前,医疗救助主要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有些地方已将医疗救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等。社会工作者需要给救助对象讲解医疗救助的政策、标准和方式,协助救助对象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帮助他们申请获取医疗救助。

(二)改善救治环境

在救助对象救治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救助对象了解医疗机构的诊疗程序,熟悉治疗过程以及了解治疗效果。同时,积极与医务人员沟通,介绍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寻找较为合适的治疗手段和方法。

(三)协调医疗资源

社会工作者一方面要链接医疗保险经办部门,通过医疗救助为城乡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资助,并帮助患者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相应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要链接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准备各种材料,及时就医和诊治,并协助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此外,还要帮助救助对象了解治疗和康复的资源,寻找当地医院以及社区医院的资源,使得救助对象在医院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回到社区能获得继续治疗和康复。

(四)强化社会支持

救助对象身患疾病需要治疗时,除了没有经济收入外,有的还缺乏家庭成员的支持和关爱。在医疗救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动员志愿者和社区邻里共同帮助救助对象,增强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给予他们必要的关爱和支持,协助救助对象早日治愈病痛,恢复正常生活。

 

四、住房救助中的服务内容

(一)协助申请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的对象是符合住房困难规定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工作者要注意把握住这一政策要点,根据当地的基本住房保障标准和救助标准,协助住房困难群众准确评估自己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住房状况,并作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的判断。如果评估后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社会工作者应当帮助住房困难群众准备相关材料,协助其及时提出申请,以便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及时给予住房保障。

(二)宣传讲解政策

住房救助主要通过配租公共租赁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不同家庭情况涉及的救助政策有所不同。社会工作者需要协助申请人理解住房救助的相关政策,明了当地的救助标准,准确把握救助申请的相关程序。同时,要帮助申请人正确对待和接受申请结果。

 

五、教育救助中的服务内容

 

案例10-1

大学生中的贫困学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通过调查发现,家庭贫困给这些学生的精神、心理、学业、就业、人际交往等都带来不少负面的影响,对个人成长及社会发展都很不利。针对这个群体,某高校开展了以“助力青春”为主题的综合救助活动,侧重绿色救助、心理健康、能力培养3个方面。这些活动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勤工俭学办公室、学校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系联合开展。通过实施教育救助的具体措施,达到教育救助的目的。系列活动由社会工作专业的老师和同学直接介入,运用专业知识,并结合学校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的内容,灵活运用了心理咨询、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等方法,使得这次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一)提供教育机会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同时为在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这部分人员,以及不能人学的残疾儿童提供适当的教育救助。社会工作者要了解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时摸清潜在救助对象对教育救助的需求,帮助申请政府提供的教育救助,使处于贫困状态的儿童和青少年能够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这是改变家庭和个人命运的机会,也是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途径。

(二)提供教育补助

针对困难家庭学生教育救助在内的教育资助体系共分5个层次,即“奖、贷、助、补、减”。所有这些措施,困难家庭的大、中专学生都可以享受。所谓奖,即学校设立奖学金支持家庭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所谓贷,即金融机构针对高校困难学生开展的各种助学贷款。所谓助,即政府通过学校发放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工作获得一些收入。所谓补,即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专款和高校从所收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所谓减,即针对不同专业和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减少或者免收学费。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在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生活救助的同时,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安排他们参与勤工俭学,在改善生活的同时增强能力、提高生活技能。案例10-1所显示的“助力青春”活动就是鼓励大学生通过参与学校的勤工俭学活动,提高社会实践能力。

(三)心理能力建设

在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数助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关注他们的心理能力建设,给予积极正向的支持,鼓励青少年参与社区和学校的社团活动,多与同辈群体交往引导青少年多用优势视角看待自己的生活境遇,在生活中获得成长。

 

六、就业救助中的服务内容

(一)转变就业观念

国家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给予就业救助。就业救助的形式主要包括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岗位安置等。为了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社会工作者要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与就业培训,获取就业信息,通过就业改变生活状态。

(二)自我认知调整

受自身能力、知识技能以及社会资源匮乏的限制,救助对象在参与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挫折和挑战,出现不能及时就业或者不能完全符合自己的就业意愿等问题。社会工作者要协助救助对象认真分析就业形势和自身优势不足,调整自己的认知和心态,以更加务实和乐观的心态积极就业。

(三)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工作者要帮助就业救助的申请者按照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就业岗位、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信息积极参与就业培训。通过参与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能力,掌握一定的就业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四)链接就业资源

社会工作者应积极为社区困难群体寻找就业信息,协调就业资源,争取培训机会,向社会用人单位积极推荐,维护困难群众的就业权益。社会工作者要协助救助对象了解劳动力市场的现状以及就业形势,避免他们产生不恰当的就业期望,鼓励申请者积极接受新岗位,勇于面对新挑战。同时,针对困难群体工作技能和知识水平较低的现实情况,社会工作者应当在当地劳动就业管理部门的帮助下,在社区努力开发保洁、保安、绿化、家政服务、日常维修等公益岗位,促进社区就业。这样,既有利于社区服务的发展,也能够增加困难群体的收入,提升他们的自信力。

 

七、临时救助中的服务内容

(一)危机干预

临时救助的对象是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为生活必需品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的情形具有突发性、急难性、临时性特点,需要立即进行危机干预,否则就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社会工作者面对申请临时救助的人员,要积极采取危机干预措施,真正救急解难,确保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

(二)外展服务

社会工作机构或者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开展外展服务,对于生活陷入困境、无力改变自身状态的人员要给予及时的帮助。例如,对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了解其需求,并及时提供临时的食宿、衣物、疾病治疗等,或者协助他们返回原籍。外展服务是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一般包括街头救助和全天候救助两种。街头救助是指借助救助巡逻车和救助亭对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全天候救助是指各个地区的救助站24小时开放接待流浪乞讨或者其他需要急难救助的人员。一些地区社会工作者向流浪乞讨人员派发“救助指引卡”,与城管人员合作劝助,并且动员市民和大学生志愿者劝导、指引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也属于外展服务。

(三)机构救助

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或者社会工作者要向在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告知如何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如果是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人员,还要引导、护送他们到当地的救助管理机构对于有突发疾病的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机构救助包括基本生活安置以及行为思想引导与矫正。流浪乞讨人员没有基本的生活条件,且生存缺乏保障。救助机构首先要做的就是合理安排其生活。除了物质上的救助,还要开展教育,对其行为和心理进行疏导,消除其懒惰和依赖社会的想法,纠正偏差行为,帮助其分析自身的长处和弱点,鼓励他们独立自强,走出困境。

 

八、受灾人员救助中的服务内容

(一)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助的不同阶段

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2008年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5·12”汶川大地震造成巨大的生命伤亡和财产损失,政府和社会开展了大规模的救灾救助工作。在众多的救灾救助队伍中,社会工作者的身影明显而特殊。广大社会工作者以社会工作的特殊理念、方法和价值观参与灾后救助工作,帮助震区群众树立重生的勇气和重建家园的信心,成为促进社会融合的润滑剂以及完善社会救助的重要力量。

我国台湾地区社会工作学者冯燕曾提出灾后社会工作开展分3个阶段的观点,并仔细阐述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心。

第一阶段灾后紧急救援到一个月内的临时安置阶段。在灾后72小时以内的工作重点是生命安全的维护,一切围绕抢救生命展开;灾后第3天到第10天是危机处理期,预防进一步的伤害灾后两个星期至一个月内是临时生活庇护以及生活需求评估期。社会工作者要组织受灾民众活动,让他们参与救灾和重建,安抚受灾民众的情绪、安置受灾民众的生活。

第二阶段灾后一个月至半年内。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建设临时住所,社会工作者要协助受灾民众迁入新居,并且要让受灾民众了解政府救助的内容以及如何寻求救助等,使之逐步适应过渡时期的生活。

第三阶段灾后6个月至3年的中长期恢复重建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3 项一是家庭重建,二是社区重建,三是社会重建。

在从事受灾人员救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功能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持受灾个人及其家属二是协助个人与资源的链接三是防止受灾民众出现更严重的身心健康问题;四是预防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的瓦解。

(二)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助的服务内容

1.协助安置受灾人员

自然灾害发生后,政府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应当根据情况紧急疏散、转移和安置受灾人员,并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并随时开展针对受灾人员的危机干预工作。2. 及时开展危机干预

大灾过后,灾区群众目睹家园坍塌,遭遇丧斧之痛,会表现出震惊、恐慌、无助、焦虑、紧张、悲伤、抑郁等情绪,在行为上可能会出现行为失常、焦躁不安或者冷漠、退缩等。对于灾后处于危机状态的个人、家庭和杖区,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人员要尽快介入,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支持性的服务,使受爪人员迅速降低心理上的恼怒、悲伤等情绪,逐步恢复社会功能和生活功能。

3.修复社会支持系统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地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功能受到严重破坏。家庭破碎、邻里失踪、社区被毁、村庄消失等突发事故,使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交往完全被打乱,社会生活突然陷入无序混乱状态。社会工作机构和令业人员要积极运用社工专业的方法,通过团体工作以及社区发展的方式为受灾人员重谬和修复社会关系,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的力量。

4.社区重建与发展

受灾人员救助的长期目标应该是重建社区和步屡社区。社区重建就是要组织和动员全体社区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寻找和利用资源,自助自救。同时,在解决社区问题中,促进社区早日重建并更好地发展。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要和社区成员一起,通过多方整合资源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同时,组织和参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社区活动,复建邻里关系。社工机构要积极征求社区成员的看法并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

 

案例10-2

“巷巷会”与“社区互助网络”

“5·12”汶川大地震,在安置点建设初期,受灾群众对于政府都有一种“等、靠、要”的依赖倾向。在碰到比如安全、卫生、板房漏水等具体问题而管委会又没有及时解决的时候,社区冲突就容易发生。为此,社会工作者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两排紧邻的、门对门的居民在弄堂之间座谈,共同协商和研究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办法,促进了邻里之间的熟识、自决和自我管理机制的建立。这个形式受到居民的欢迎。后来这种弄堂会按照四川当地民众的习惯改称“巷巷会”,并且迅速推广到许多巷子和其他安置点社区。居民还在协商的基础上,给自己的巷子起了富有特色的名字。以此为契机,在社会工作者的指导下,各个安置点又逐步建立起老人、青年、妇女的互助网络和志愿服务网络。

在这个案例中,社会工作者运用了小组和社区的工作方法,结合安置点社区的具体情况,鼓励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帮助居民建立社区互助网络。具体来说,灾后社区重建的内容主要有以下3项

(1)开展社区人居环境重建。评估社区房屋、公共设施、生命线工程的重建需求;组织受灾群众参与恢复重建活动征集受灾群众意见,向地方政府提出社区重建规划建议协助地方政府监督重建工程建设的进展。

(2)恢复社会生活秩序。协助重建社区管理组织系统,以及社区的医疗、教学、文化娱乐、基本生活物资供给等社会服务系统组织策划专题活动,重建邻里关系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安排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复苏社区的经济秩序。帮助受灾企业开展恢复重建,恢复生产和经营活动,组织策划专题活动。引导社会投资,通过职业培训,促进居民就业。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受灾群众的需求,设计职业培训内容,开放社区岗位,引人外地援助项目,帮助居民解决生活难题。

从内容上看,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主要依据8项社会救助制度展开。在社会救助具体实施过程中,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要依据社会救助的政策和原则,恪守社会工作的价值和伦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资源链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以及心理疏导等服务,改善社会救助的效果,退高社会救助对象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