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2023-07-19 • 10+ 浏览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其他社会工作一样,要充分利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主要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掌握和提高工作技巧。从残疾人本身和残疾人家庭的特点来说,还必须了解下面几种工作方法或模式。

 

一、社区康复模式

社区康复的概念是在城乡社区水平基础上,积极调动和协调社区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属,充分开发和利用社区的资源,在医疗、教育、职业和社会等方面,为残疾人及其他康复对象提供有效、可行、经济的全面康复服务,从而促进他们在社会生活及家庭生活中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心,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这个概念的内涵是社区康复是在一定地域内使残疾人全面康复的一种形式,它是相对于在康复机构内的康复工作而言的,两者相辅相成社区康复的任务是为社区内各类残疾人提供医疗的、教育的、职业的和社会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应由社区的政府组织发动,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筹划,社会企业事业和城乡基层组织积极配合,由残疾人及其家庭或监护人参加社区康复需开发利用社区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充分利用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和社区服务网络,同时发动教育机构、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配合残疾人家庭对残疾人实施全面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工作应在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的指导下进行;社区康复是在城市街道、农村乡镇范围内,对残疾人和其他康复对象实行康复的有效途径,应采取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和因势利导的原则,以方便、经济、有效的方法进行,逐步发展,不断完善和提高。

显然,社区康复是在一定地域内使残疾人全面康复、回归社会的一种好形式,它是相对于在康复机构内对残疾人进行全面康复而言的,与机构内开展的社会康复相辅相成。

进行社区康复,关键是要形成尊重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气,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他们给予支持。在社区资源的组织、动员方面,重要的是将有利于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网络提供的资源、社会机构提供的资源和正式组织(政府)提供的资源结合起来,共同支持残疾人的康复。在这方面,社会工作者应该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社区康复的文化背景

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指出“残疾人的处境必须根据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的文化来进行具体分析。”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都有很大差异,所以在中国特有的社区文化背景下,如何确立社区康复的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格局,如何制订和实施社区康复计划,成为引人注目的课题。

中国的社区结构在世界上有独特的稳定性和强大的内聚力,这是由中国传统文化决定的,开展社区康复必须深刻了解我国的文化背景。

中国社区的文化特点决定了社区康复必须有自己的特色。目前,符合中国国情的社区康复工作方法,在城市是纳入民政系统的社区服务系列中,在为残疾人进行各种社会服务中强化全面康复的指导思想在农村是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网络中,利用三级卫生网络的医疗保健优势带动残疾人的全面康复工作。

实际上,社区康复并非完全是“舶来品”,其中蕴含着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创造。20 世纪60年代流行于广大农村的“赤脚医生”所做的工作,为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和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网络的建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此后,70年代中国各地城市开展的精神病人和智障青少年的“工疗站”康复方法,也为许多大中城市的残疾人基层康复工作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如上海、沈阳、杭州等地的“工疗站”,在国际社会的康复领域受到了普遍赞誉。这两个方面的成就,受到各国医疗卫生组织和很多专家的重视,并将其吸收为社区康复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所以,在我国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是有较好基础的。

(二)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的有利条件

在社区中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工作是促进残疾人与社会融合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具有十分有利的条件。

1.社区建设工作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组成部分

社区建设的深入开展,有利于提高整个社区的文明程度,使残疾人能与社区的其他居民一道共享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环境。

2.社区中有配置较为合理的资源

社区资源包括设施、设备、人力资源、服务网络等。在“资源共享”的原则下,残疾人可以获得在医疗、康复、教育、职业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条件,有利于残疾人全面康复目标的实现。

3.在社区中残疾人可以得到方便、及时的康复服务

街道、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单位,是最贴近残疾人的管理层面,一方面管理者和服务者容易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另一方面残疾人在社区中有亲切感和归属感。这无疑有利于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得到方便、及时的康复服务。

4.在社区中可因地制宜地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康复服务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在经济发展、风俗习惯、资源情况等方面多有不同,加之各地残疾人发生及分布的不同,残疾人对康复的需求也会不同。各地社区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条件,以残疾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服务内容、方式和方法。

此外,我国政府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吸引了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展的兴趣,我国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崛起,也使许多国际朋友愿意对中国的残疾人事业有所投入和给予帮助。这些援助对开展社区康复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如何开展社区康复1.社区康复的原则

民政部等14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在实际工作中,各类专业人员还要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化的工作原则。通过社区康复,残疾人不仅要实现身体功能的康复,更重要的是应实现重返社会的最终目标。这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多组织、多种人员共同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康复机构资源中心的力量和各种社区资源,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及其他康复对象的氛围,共同推进社区康复工作。

2)成本低、覆盖广的原则。社区康复应针对病、伤、残者对康复需求和资源状况,采用低投入、高回报、高效益、广覆盖的方法,就近就地,大力开展家庭康复服务于社区所有伤、病、残者。

3)因地制宜的原则。社区康复应依据社区的社会背景、经济水平、文化习俗、康复技术、资源状况和康复对象需求等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本地的社区康复模式开展工作。社区康复应以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建设为依托,立足于社区内部资源和力量,从社区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康复服务。

4)因陋就简的原则。社区的资源是有限的,尤其是广大农村,缺医少药,交通不便,康复条件较差,设备远比城市的简陋。要使社区大多数康复对象享有康复服务,必须在尽可能动员社区力量的基础上因陋就简,使康复人员、康复对象及其亲友自制康复训练器械,充分利用传统的医学知识,采用易懂、易学、易会的实用技术,使康复成为普遍理解、便于推广应用的服务措施。

5)因势利导的原则。在社区康复中,社会工作者协助医护人员开展小组工作或家庭病床的个案工作,都应该本着因势利导的原则开展。所谓“因势利导”,重点在于如何把握“势”的变化。这个“势”,既包括整个社会环境的“大势”,也包括社区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的形势,具体指社区领导者对残疾人康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社区内的有关机构和社会团体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态度和力度、社区居民对残疾人的看法等。此外,还包括如何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节假日、双休日为残疾人服务,如何利用社区资源以及志愿者开展工作等。政府通过动员社会的慈善组织和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力量,经常举办各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生活状态和参与社会生活。社会工作者必须发挥专业技巧,因势利导,这样才能得到社区领导和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取得扎实的成效。

6)康复对象及其家庭积极参与的原则。社区康复服务应使康复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主动参与,树立自我康复意识,参与康复计划的制订,配合康复训练及回归社会等全部康复活动。

在上述各项原则中,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和因势利导是最基本的原则,简称为“三因原则”,成为社区康复的根本指导原则。

2.社区康复的内容

1)开展残疾的预防。调查表明,导致残疾的主要原因是遗传、疾病、意外伤害和有害环境,而社区内每一个成员都离不开社区的生存环境、生活方式、防病治病的条件和社区安全设施等。因此,社区是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最重要的场所,如能使社区康复与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共同发展和资源共享,则更有益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开展。

康复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在残疾预防方面特别要注意开展以下工作

①修建方便残疾儿童日常生活的无障碍设施,并保证这些设施能安全使用不允许在盲道上堆放物品坡道要及时扫除冰雪杂物厕所的残疾儿童便池扶手等要保持清洁、稳固打扫房间地面时应注意防止孩子滑倒摔伤。

②避免使用容易造成光、电伤害的玩具和有尖角、锐棱等容易碰伤儿童的玩具儿童玩具要经常消毒、修理和更新教育并防范健全儿童在各种活动中伤害残疾儿童。

③关心残疾儿童的心理健康,防止因孤独、自卑、妒忌等因素造成的自残或故意伤害其他儿童的行为。

④组织院内、院外集体活动时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活动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开展康复评定。在社区康复中,要采取客观、准确的方法评定伤、病、残者功能障碍性质、部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预后和转归。评定方法主要有肌力评定、关节活动度评定、步态分析、运动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心肺功能评定、认知功能评定、心理功能评定和职业技能评定等。

3)开展全面康复服务。康复治疗是基础性的工作,主要是根据评定结果设计和实施康复治疗方案。方案应包括合理应用各种康复治疗措施,最大限度地恢复患者丧失的功能,使患者最终回归社会。常用方法有物理治疗、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言语康复治疗、心理康复疗法,同时开展康复护理、康复工程、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服务。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服务目前主要由社会工作者承担,其他服务则需要社会工作者开展个案服务时适当干预或转介。

在社区康复中,社会工作者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助建立和健全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聋儿康复、智障儿童康复、偏瘫康复、脑瘫康复、精神病康复(包括自闭症)等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社区康复站,并介入具体的专业服务。


二、社会康复模式

社会康复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和基本模式。疾病、伤残与社会学之间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必然联系,社会康复工作理论的产生与发展都是建立在这种联系之上的。康复医学体系中的社会康复,既是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学研究中一个极富生命力的新领域。采取社会康复的措施帮助残疾人全面康复、回归社会生活的主流,是残疾人社会工作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社会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根本区别是∶社会康复是残疾人康复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康复医学的一个环节,主要是指在康复机构和社区里都应该采取的措施中有关社会生活方面的内容而社区康复则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一种具体形式和途径,是在一定地域和范围内落实各项康复措施的工作,这些措施中也包含着社会康复的措施。无论是社会康复还是社区康复,都是康复医学和社会康复学理论指导下的康复社会工作模式。

例如,在社区康复工作中,要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的网络;要开展社区康复调查,包括社区概况、社区地理环境、社区人口情况、可利用的社区机构和网络、社区人群对残疾人所持态度和残疾人住户分布等,以及社区内康复对象的调查要开展社区康复服务人员的挑选和有计划的培训提供社区康复服务或提供全方位的转介服务普及健康知识并传授康复技术;进行社区康复评估等。

社会康复在机构中开展,并不完全需要上述的“社区”工作,重要的是个案管理工作社区康复工作是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力量为残疾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残疾人事业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开辟的业务领域而社会康复是以在机构中为残疾人服务为主的。

不过,社区中的康复社会工作与机构中开展的社会康复工作有些是相同或交叉的,如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组织各种活动、社会网络的资源利用和组织志愿者服务等。

(一)社会康复的概念与内容

社会康复的概念是从社会的角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残疾人创造一种适合其生存、创造、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环境,并使残疾人享受与健全人同等的权利,达到最终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目的。

社会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广泛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帮助残疾人,使残疾人的功能丧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防止残疾人可能增加的损伤,最大限度地提高残疾人的生理功能增进残疾人对于困难情境的自我处理和自我照顾能力以及向他人倾诉和沟通的能力。与此同时,社会康复工作还要使残疾人获得充分的情绪支持,并培养其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发挥其潜能,增强其社会生活能力,并最终使残疾人也对社会有所贡献。

具体而言,机构和社区中针对残疾人的社会康复方案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协助康复医师正确地诊断、有效地医治,以维持残疾人康复后的健康状况和自我照顾能力。

2)要考虑残疾人康复后应有的基本医疗设施,包括地方性的医疗单位、残疾老年人、残疾儿童的疗养所及福利机构的设施。

3)家庭照顾方案的实施。康复社会工作者要与康复医师、护士等定期到残疾人家庭探访,提供康复指导。

4)要与有关机构协调,开展一切必要的和可能的社会服务项目,促使残疾人有效利用医疗设施,同时补充医疗服务的不足。

5)提供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包括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提供职业培训和特殊教育的机会与条件,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社会适应问题,满足他们的社会福利需求,帮助他们重新参与社会生活。

(二)社会康复的措施

根据社会康复的内涵,开展具体工作的措施如下:

1)协助政府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享有同健全人一样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成果。

2)保障残疾人生存的权利,使其在住房、食物、婚姻家庭方面得到公平的待遇,有适合其生存的必需条件。

3)为残疾人自身的发展提供帮助,使其有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4)消除家庭中、社区里和社会上的物理性障碍,使残疾人获得生活起居的方便,并享受社会的公共设施服务。

5)大力提倡和实现人道主义精神,消除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激励残疾人的自强自立精神,建立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6)组织残疾人与健全人一起参加社会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自己的社团活动,通过交往,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7)帮助残疾人实现经济自立,或提高其经济自立能力,保障其在经济生活中不受歧视对不能实现经济自立的重度残疾人,帮助他们得到社会给予的经济保障。

8)鼓励和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保障其政治权利。

这些措施,无论是机构还是社区都要开展。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突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在机构向社会工作者求助时,社会工作者就要按照个案工作的方法来接案、预估、制订工作计划、进行介入服务,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结案。在开展这一系列工作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在接案时要尽可能直接见到与案主有关的当事人,包括家属(或监护人)、目击者、警察、肇事者、单位负责人、首诊医生和护士,及时面谈并做好记录。预估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工具和其他方法,核实接案时所了解的内容,去伪存真,补充、修正不足,同时尽量搜集证据和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诊断证明书”、伤残等级的法医学“鉴定书”、案主和相关者的文字、照片及影像录音证明材料,以便正确作出判断。在计划里要明确近期要解决的问题和此后的打算,既要考虑到可能遇到的问题,也要考虑可能出现的转介程序,还要在制订计划时与其他专业人员沟通,包括医生、护士、工程技术人员、心理工作者和康复技术人员。进行介入服务时,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心理变化、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家属的态度和伦理困惑、肇事方的责任与利益、单位的照顾问题、日常生活护理问题、案主的文化特征和性格特点等,此时工作记录十分重要。最后,因为伤残者在机构中的停留时间是有限的和变化的,结案也不能拘泥于形式,评估则更要注意反思工作过程的步骤和细节,以利于后来的工作。


三、职业康复模式

职业康复是残疾人全面康复中的重要环节,是为残疾人获得并保持适当的职业,使其重新参与社会生活而进行帮助的方式,也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一种特殊方法。

职业康复的流程如下:

(一)咨询

职业康复方法的第一个环节是职业咨询,其目的是在接案后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和与就业相关的问题进行综合考察,帮助残疾人解决职业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残疾人的职业咨询活动与对健全人职业咨询服务的主要区别在于,要考虑到残疾与障碍对个体职业活动的影响和限制,同时由于残疾人职业选择的领域比较狭窄,所以更要注意他们对其职业的适应能力。(二)评估

职业评估通常称为职业评定,是职业康复措施的第二个环节,也就是个案工作的预估,其目的是评定残疾人的作业水平和适应职业的可能性。职业评定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涉及身体、心理和职业适应性3个方面,包括对残疾者的兴趣、个性、气质、价值观、态度、身体能力、耐力、学习和工作的适应性等的评定。通过职业评定活动,可以诊断、指导和预测残疾人职业发展的可能性,并为科学的职业指导、训练与制订职业康复计划提供依据。

(三)培训

帮助残疾人从事职业活动的有效措施,是社会工作者与职业指导师一起对残疾人进行就业前培训和上岗前培训。就业前的培训是指受训者掌握与特定职业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这些知识与技能是从事特定职业活动的基础,它具有广泛性,其重点是让受训者掌握从事职业活动所必需的能力和态度。上岗前的培训要求残疾人掌握即将从事的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作业技能,从而适应职业活动的要求。

职业培训是开发残疾人职业潜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效措施和方法。通过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培训,可以使残疾人掌握一定的工作知识和技能,并培养积极的工作态度。

(四)就业指导

职业康复措施的第四个环节,是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提供劳动市场、就业方向等信息以及具体的就业指导意见和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要针对残疾人职业工作领域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跟踪服务。职业指导要求对残疾人的情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并向残疾人提供有关方面的信息。

残疾人职业指导的目的在于帮助残障者选择职业、选择职业课程、介绍就业、增进职业效率。就业指导的内涵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帮助残疾人了解某几类职业的情形,包括职业的性质、对社会的贡献、职务、报酬等,使残疾人能够作出明确合理的选择。

2)使残疾人了解某些职业所需要的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以及所限定的资格,如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

3)使残疾人在学校内选择若干探索性的职业科目,并在校外参加实践,以便获得职业经验,了解职业信息,由此可以帮助残疾人发现自己的能力,扩展兴趣范围。

4)使残疾人形成一种观念,即一切正常的工作都是重要的、社会所需要的。选择职业的主要标准在于本人能够从事哪一种工作和本人具有哪一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

5)帮助残疾人学习分析职业信息的方法,并且在决定从事某种职业之前养成科学分析职业信息的习惯。

6)帮助残疾人了解自己的一般能力、特殊能力、职业兴趣等特点,作为选择职业的依据。

7)帮助家庭贫穷的残疾人在接受义务教育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奖学金或者其他经济补助,以便能够继续求学,完成自己的职业教育计划。

8)帮助残疾人收集各种职业学校的资料,使他们了解各种职业学校的设备、课程、入学资格、修业期限、求学费用等。

9)帮助已就业的残疾人适应其职业生活,了解本职工作和其他部门工作的关系、与有关职业的关系以及与社会的关系。

职业康复方法的实施是通过帮助残疾人就业来促进他们康复和个人发展。通过就业,残疾人不但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和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劳动使原已失去的某些器官的能力得到某种程度的恢复。此外,就业还可以增强残疾人的成就感和自信心,使他们融入社会生活。因此,职业康复是一种有综合意义的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和帮助其发展的方法与措施,在方法取向上也是治疗和发展的统一或整合。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街道和社区都陆续建立起残疾人“职业康复站”,介入这种服务和管理的社会工作者应该学习职业康复方法,帮助残疾人提高职业技能,从而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


四、教育康复模式

(一)特殊教育

教育康复的主要对象是机构中和城乡社区的各类残疾人,也称为特殊教育。不仅在残疾类型上有肢体、智力、听力、语言、视力等类的残疾人,而且在年龄上包括从婴幼儿、学龄前到学龄期残疾儿童、青少年以及部分残疾成年人(含老年人)。教育康复的重点是从出生到人学年龄前的残疾婴幼儿和少年儿童的早期干预,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后与职业康复、就业安置等工作相关的教育工作。

(二)如何配合特殊教育工作

作为特殊教育服务团队的重要一部分,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任务是多层面的,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作为前期预防者与评估者,参与特殊需求儿童的发现、筛选与评估作为预防者,社会工作者要在家庭、学校以及社区层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儿童身、心、灵的全面发展使其与周围社会环境相适应,致力于改善社会服务,达到儿童的人际关系和谐以及潜能发挥。这种预防性干预,可以有效地减少儿童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发生率,显著降低各种风险,也可以尽早发现具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并进行早期干预,以发挥缺陷补偿和家长训练等多种效益,减轻障碍程度,促进社会融合教育。作为评估者,社会工作者一方面需要对特殊需求儿童进行筛选和评估,通过对儿童进行观察和相关的诊断,为教师和家长提供儿童社会发展的资料并与其他专业人士进行会商,以评估儿童需要并确定如何安置。并避免对那些具有发展性心理和行为危机的儿童的阶段性需要进行“标签化”,损害儿童个性发展的权利。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需要从生态性、系统性、发展性、动态性的角度,对儿童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及其与儿童之间的关系进行评估,尤其要评估那些受虐、被忽视、学业失败以及情绪困扰儿童的社会环境和政策体系,评估的内容包括影响儿童发展的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政策方面的保护性因素和风险因素,以确定所需要改变的社会环境的重点。

2.作为专业咨询者和参与者,为家长、教师及服务团队提供专业意见并参与相关计划

特殊教育服务团队中的家长、教师及其他专业人员对于自身专业范畴内的事务较为熟悉和有信心,但是对于特殊需求儿童社会性功能的发展及其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往往较为陌生,特别是诊断以及服务计划涉及相关政府福利政策的时候,需要向社会工作者寻求专业意见。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儿童社会性功能发展状况、社会环境中的保护性和危险性因素、家庭生态系统、社会福利以及转衔服务等。

因此,作为服务团队的一员,社会工作者必须参与各阶段特殊教育服务的相关计划与会议,参与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学前个别化家庭支持计划(IFSP)以及个别化转衔计划(ITP)。在参与这些计划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但需要评估家庭与学生的需求、协助家长参与表达意见,更需要与特殊需求儿童及其家庭建立长期关系,以监督教育目标的执行,保障学生教育权益。

3.作为直接服务者,为特殊需求儿童的安置提供建议,并提供个案管理服务

作为直接服务者,社会工作者在特殊教育体系中主要扮演支持者、照顾者以及辅导者的角色。

首先,无论是对于特殊需求儿童本身,还是其家庭,残障造成的遗憾、悲痛、哀伤甚至是社会压力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社会工作者最直接的任务就是向他们提供更多的同感、尊重以及心理和情绪的支持,提供诸如喘息服务、情绪支持、咨询服务等,在此基础上帮助儿童及其家庭自我接纳并树立自我认同感。当工作理念由个体性残疾转向社会性残疾时,社会工作者又必须帮助他们克服社会歧视和隔离所带来的伤害,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其次,当家庭出现残疾儿童时,总会需要家庭提供更多的物资以及时间和精力等,社会工作者作为照顾者帮助特殊需求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比如,争取适当的居住条件、合理的收入补偿,以及适当的辅助器械。同样,减少特殊需求儿童出行的限制,减轻父母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是照顾的一部分。

再次,对特殊需求儿童的治疗主要由物理治疗师等其他专业人员负责,社会工作者只需要对安置提供适当性的评量建议,并协助家庭与教育系统合作。但是,对于特殊需求儿童的一些行为问题、情绪问题,家长的情绪、沟通和参与问题,以及其他专业人员转介过来的案例,仍然是需要社会工作者处理的。所需要提供的辅导服务根据情况的不同包括儿童受虐保护、儿童情绪疏导、危机干预、药物滥用的防治、社交技巧训练、父母效能训练以及互助小组的组织等。

最后,当特殊需求儿童的需要包括医疗护理、个人照护、教育、娱乐、营养以及社会支持等一系列综合服务的时候,逐个进行服务并不能提高服务效能,就需要社会工作者了解特殊需求儿童的需求与资源,通过IFSPIEPITP等计划将资源进行适当的整合,提供他们所需要的生活、教育、卫生医疗以及职业辅导等转衔服务。

此时,相关人士都需要参与需求评估和资源寻求,社会工作者一般只负责联系、协调和监督服务,并持续地进行直至特殊需求儿童需求得到满足。但当最终的目标不一定能够全部实现的时候,社会工作的干预焦点至少要包括改善特殊需求儿童及其家庭的状况,使潜在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保证特殊教育的成效最大化。

4. 作为协调者和沟通者,为特殊教育专业团队提供管理和资源支持成功的特殊教育专业团队合作取决于学校的氛围、资源、政策、人员和政策执行情况。为此,社会工作者需要积极发挥协调者的角色,一方面加强团队不同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澄清团队成员个人的观点与态度,营造相互支持并鼓励成长的气氛,借由团队讨论达成专业整合的政策共识,并增强团队运作过程的弹性、开放性和同理心;另一方面加强有效的行政支持,争取完善的疗育设备、优质的专业队伍以及适当的人、财、物的资源,促使教师、治疗师、家长等相关人士能够在共同的目标下,释放与接纳彼此的角色,建立伙伴关系,达成特殊教育的统整性服务。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也有赖于社会工作者自身提高专业知识,成为团队其他专业人士的有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团队的决策。

社会工作者不但需要促进专业团队的协调,更要促进特殊学生家庭一学校一社区的沟通。一方面,由于特殊需求儿童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社会排斥,获取社会支持的程度较低,进而产生了自我的社会疏离。社会工作者需要通过赋权、宣传以及争取社会资源等方式,鼓励特殊需求儿童参与学校活动、社区规划以及各类公益活动,提高特殊需求儿童及其家庭的社会参与能力,也增进社会对特殊需求儿童的了解与接纳,营造包容性的社会环境。其中,为特殊需求儿童及其家庭争取各类基金会、大众媒体以及NGO的帮助和支持成为有效的途径之一。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联结、合作与整合来促进特殊教育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人员培训、专业研讨以及个案转介也可以通过义卖、义演、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以及公益广告,让社区大众了解特殊教育的基本理念、服务内容以及社会意义,促进社区融合。

5. 作为增权者和倡导者,保护特殊需求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特殊教育政策变迁

作为增权者,社会工作者在特殊教育体系中致力于改变特殊需求儿童及其家庭的困弱地位,帮助他们认识自身合法权益并提升自我行动的意识,增强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力量和影响,促使他们通过自助小组、政治倡导以及社区活动来改善社会环境,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权利保障。实现这一增权目标的策略主要来自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具体包括个人网络策略、资源链接策略、相互援助网络策略、邻里互助网络策略以及社区授权网络策略,结盟、政治倡导和社会运动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也是比较重要的增权策略。

作为倡导者,社会工作者一方面通过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如公益活动、大众传媒、调查研究以及科普讲座等,让社会了解国家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促进社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接纳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政策倡导等方式让国家和政府制定并完善有关特殊需求儿童家庭福利、卫生保健、就学与娱乐方面的政策,为特殊需求儿童提供灵活性、无障碍性和适应性的辅助技术。同时,面向民间社会机构倡导主要在于吸引更多的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通过捐赠、资助以及直接提供服务等方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