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堆放自燃引发重大爆炸事故
危废堆放自燃引发重大爆炸事故
2019 年3月21日14时48分,江苏省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见图9-6。
一、事故经过
2019年3月21日14时45分35秒,该公司旧固废库房顶中部冒出淡白烟,随即出现明火且火势迅速扩大,至14时48 分44 秒发生爆炸(图9-7)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该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储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起火位置为该公司旧日固废库中部偏北堆放硝化废料部位。
硝化废料具有自分解特性,分解时释放热量,且分解速率随温度升高而加快。绝热条件下,硝化废料的储存时间越长,越容易发生自燃。该公司旧固废库内储存的硝化废料,最长储存时间超过7年。在堆垛紧密、通风不良的情况下,长期堆积的硝化废料内部因热量累积,温度不断升高。绝热条件下,硝化废料起始温度为39.2℃时,因自分解放热,储存1年后温度会升至自燃点,发生自燃; 硝化废料起始温度为26.8℃时,3 年后会发生自燃;硝化废料起始温度为21.1℃时,5 年后会发生自燃;硝化废料起始温度为17.3℃时,7 年后会发生自燃。达到自燃温度时发生自燃,火势迅速蔓延至整个堆垛,堆垛表面快速燃烧,内部温度快速升高,硝化废料剧烈分解发生爆炸,同时殉爆库房内的所有硝化废料,共计约600吨袋(1吨袋可装约1t货物)。
2.间接原因
(1)该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储存、处置硝化废料,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事故企业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有关部门主要问题∶ 县应急管理局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存在漏洞。督促指导隐患整改不力; 省应急管理厅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