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其使用
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其使用
机械式停车设备是用来存取储放车辆的机械或机械设备系统。
本节引用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 17907—2010)、《机械式停车设备 术语》(GB/T 26476—2011机式停车设各分类(GB/T 26559—2011)、《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11部分∶机车设备(GBT31052.11—2015)、《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GB/T 33082—2016)
一、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
机械式停车设备根据工作原理分为 9 类。
(1)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利用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升降和横向平移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SH,如图2-33 所示。
此停车设备一般为准无人方式,按载车装置的运动方式可分为设有升降载车装置及横移载车装置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和设有升降载车装置、横移载车装置及升降横移载车装置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升降或俯仰机构使汽车存入或取出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JS,如图2-34 所示。
此停车设备一般为准无人方式,按停车位排列层数分为地上两层式、两层式和多层式。
(3)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在同一水平层上用搬运器平面移动汽车或载车板,实现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多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还需使用升降机来实现不同层间的升降。类别代号为PY,如图2-35 所示。
(4)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巷道堆垛机,将汽车水平且垂直移动到停车位旁,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XD,如图2-36 所示。
此停车设备按搬运机构可分为堆垛机式和起重小车式。
(5)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升降机将汽车升降到指定层,并用存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CS,如图2-37 所示。
(6)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垂直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垂直循环运动到达出入口层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CX,如图2-38 所示。
(7)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水平循环机构使车位产生水平循环运动到达升降机或出入口而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SX,如图2-39 所示。
此停车设备按循环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
1)圆形循环∶在设备两端,搬运器在水平面内以圆弧运动方式循环移动。
2)矩形循环∶在设备两端,搬运器在水平面内以直线运动方式循环移动
(8)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上下循环机构或升降机将汽车在不同层的车位之间进行循环换位来实现汽车存取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代号为DX,如图2-40 所示。
此停车设备按循环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类∶
1)圆形循环∶ 在设备两端,以圆弧运动方式来循环升降载车板。
2)矩形循环∶ 在设备两端,以垂直升降方式来循环升降载车板。
(9)汽车专用升降机;用于停车库出入口至不同停车楼层间升降搬运汽车的机械设备,类别代号为QS,如图2-41 所示。
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型式
1.按人与停车设备关系划分
(1)无人式∶驾驶员不进入工作区,由停车设备完成存车或取车功能。
(2)准无人式∶ 驾驶员将汽车开进工作区,人离开后,由停车设备完成存车或取车功能。
(3)人车共乘式∶ 人和汽车一同进入工作区,并一起移动。
2.按停车位排列层数划分
(1)单层式∶停车位只排在一个层上。
(2)二层式∶ 停车位排列层为二层。
(3)多层式∶停车位排列层为二层以上。
3.按控制方式划分
(1)手动式∶ 汽车搬运动作由人工进行控制操作。一般为附加控制方式,在调试与检修时使用。
(2)半自动化∶汽车搬运动作某些环节可自动进行,某些由人工进行。
(3)全自动化∶ 汽车搬运动作全部自动进行。
4.按起升方式划分
(1)钢丝绳起升∶通过钢丝绳运动升降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进行汽车搬运的方式。
(2)链条起升∶ 通过链条运动升降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进行汽车搬运的方式。
(3)丝杠起升∶通过丝杠运动升降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进行汽车搬运的方式。
(4)液压起升∶ 通过液压缸运动升降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进行汽车搬运的方式。
(5)齿轮齿条起升∶ 通过齿轮齿条啮合升降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进行汽车搬运的方式。
(6)齿形带起升:通过齿形带运动升降载车板或其他载车装置进行汽车搬运的方式。
(7)其他起升∶ 不包含以上六种的起升方式。
三、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基本组成
机械式停车设备由机构、装置、结构、部件、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等组成。
1.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主要机构和装置
(1)起升机构∶ 停车设备中用以提升搬运器的升降机构。
(2)纵移机构∶停车设备中沿巷道方向水平移动载车板的机构。
(3 )横移机构∶ 停车设备中垂直于巷道方向移动载车板的机构。
(4)水平循环机构∶在水平方向上使停车设备载车板循环移动的机构。
(5)垂直循环机构∶在垂直方向上使停车设备载车板循环移动的机构。
(6)存取交接机构∶在停车设备中用于将汽车或载车板在汽车出入口、升降设备、搬运器、停车位之间交换的机构。
(7)搬运器∶运送汽车的装置,具有独立的动力驱动装置。
(8)升降机:具有升降功能,可将汽车升降至所需位置的装置。
(9)有轨巷道堆垛机:沿着多层停车位车库巷道内轨道运行,向单元车位存取汽车,完成出入库作业的起重机。
(10)搬运台车∶在巷道轨道上运行,用于运送汽车使之到达预定停车位置的搬运器 。
2.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主要结构及部件
(1)升降搬运器∶升降机中承载汽车的平台。
(2)回转盘∶在机械式停车设备中,可将汽车水平回转一定角度以改变汽车方向的机械装置。
(3)载车板:在停车设备中,用于存放汽车的托板。
(4)梳齿架∶ 在停车设备中,用于承载汽车的梳齿形支撑架。
(5)导轨∶供升降平台、对重、平衡重等升降用的,不主要用来承受载荷的导向部件。
(6)轨道:供有轨堆垛机或搬运器水平方向运行时,承载重力并为其导向的部件。
(7)平衡重:为节能而设置的平衡全部或部分升降质量的装置。
(8)对重∶由曳引绳经曳引轮与升降平台相连接,在运行过程中起平衡作用的装置。
3.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
以平面移动类为例,升降用电动机宜选择连续工作制、有较大启动转矩倍数的电动机。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控制有半自动化和全自动化两种方式。为了调试、检修和应急需要附加手动控制方式。控制系统应有自动保护装置,动力电路须配有短路、过电流、久电压、过电压、缺相和相序等保护电路。
4.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各种类型的停车设备应按表 2-13 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在使用中及时检香、维护,使其保持正常工作性能。如发现性能异常。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
(1)紧急停止开关。紧急停止开关是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能断开动力及控制电源使设备停止运行的开关。
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以便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使停车设备立即停止运转。若停车设备由若干独立供电的部分组成。则每个部分都应分别设置紧急停止开关。若停车设备由转换区、工作区组成,则每个区域都应配备单独的紧急停止开关。
紧急停止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切断动力回路总电源,但不能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防和警报电路的电源。
紧急停止开关的复位应是非自动复位,复位不得引发或重新启动任何危险状况。
(2)防止超限运行装置当升降限位开关出现故障时,防止超限运行装置应使设备停止工作。
(3)汽车长、宽、高限制装置。对进入停车设备的汽车进行车长、车宽、车高的检测,超出适停汽车尺寸时,机械不得动作并应报警。
(4)阻车装置阻车装是在标运器或载车板上沿汽车行进方向设置的起阻挡车轮作用的装置。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在汽车车轮停止的位置上设置阻车装置:
1)当搬运器沿汽车前进和后退方向运动时,汽车有可能跑到指定的停车范围之外时。
2)对于准无人方式,驾驶员在将汽车停放到搬运器或载车板上,可能导致汽车停到预定的停车范围之外时。
3)当汽车直接停在回转盘上时。
阻车装置的高度应不低于 25 mm,当采用其他有效措施阻车时,也可不再设置此阻车装置。
(5)人车误入检测装置。人车误入检测装置是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出入口处设置的,用于设备运行时检测人员或汽车误入停车设备的保护装置。
不设库门或开门运转的停车设备应设人车误人检测装置,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如有其他汽车或人员进入时,应使机械立即停止动作。
(6)汽车位置检测装置。当汽车未停在搬运器或载车板上的正确位置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但操作人员确认安全的场合则不受限制。
(7)出入口门(栅栏门)联锁保护装置。出入口有门或围栏的停车设备应设置联锁保护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放到准确位置时,车位出入口的门等不能开启;当门处于开启状态时,搬运器不能运行。
(8)自动门防夹装置。自动门防夹装置是当自动门在关闭的过程中有汽车或障碍物出入门时而自动停止或自动开启的安全保护装置。
为防止汽车出入停车设备时自动门将汽车意外夹坏,应设置防夹装置。
(9)防重叠自动检测装置。为避免向已停放汽车的车位再存进汽车,应设置对车位状况(有无汽车)进行检测的装置,或采取其他防重叠措施。
(10)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是防止搬运器或载车板运行到位后处于空中静态位置时坠落的装置。
搬运器 (或载车板)运行到位后,若出现意外,有可能使搬运器或载车板从高处坠落国。F设置防坠落装置。假如发生钢丝绳、链条等关键部件断裂的严重情况,防坠落装置必须保搬运器(或载车板)不坠落。
准无人方式的汽车专用升降机应安装防坠落装置,但可不安装安全钳、限速器。人车共乘式的汽车专用升降机可不装防坠落装置,但必须安装安全钳、限速器。
(11)警示装置。停车设备应设有能发出声或光报警信号的警示装置,在停车设备运转时该警示装置应起作用。
(12)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为防止运行机构脱轨,在水平运行轨道的端部应设置止挡装置,并能承受运行机构以额定载荷、额定速度下运行产生的撞击。
(13)缓冲器。缓冲器是位于行程端部,用于吸收搬运器、平衡重、对重等动能的一种缓冲安全装置。
搬运器在其垂直升降的下端或水平运行的两端,应装设缓冲器。
(14)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为防止驱动绳(链)部分松动导致载车板(搬运器)倾斜或钢丝绳脱槽,应设置松绳(链)检测装置或载车板倾斜检测装置,当载车板(搬运器)运动过程中发生松绳(链)情况时,应立即使设备停止运行。
(15)安全钳。安全钳是搬运器在超速下降时。制动并控制搬运器使其停止运行的机械装置。
安全钳的选用与安装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规定,无人方式、准无人方式、液压直顶式除外。
搬运器在运行过程中,在达到限位器动作速度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装有额定载荷的搬运器制动停止并保持静止状态。
停车设备的安全钳释放应由专业人士操纵。禁止将安全钳的夹爪或钳体充当导靴使用。
(16)限速器。限速器是当搬运器的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一定值时,其动作能导致安全钳起作用的安全装置。限速器的选用与安装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的规定,无人方式、准无人方式、液压直顶方式除外。限速器的动作点应≥额定速度的115%。
(17)紧急联络装置。对于人车共乘式的停车设备,在搬运器内必须设置紧急联络装置,以便在发生停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时,与外部联络。
(18)运转限制装置。人员未出设备,设备不得启动。可通过激光扫描器、灵敏光电装置等自动检测在转换区里有无人员出入,当有管理人员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可不设置此安全装置。
(19)控制联锁功能。停车设备的汽车存取由几个控制点启动时,这些控制点应相互联锁,以使得仅能从所选择的控制点操作。
(20)超载限制器。当停车设备实际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95%时,超载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当停车设备实际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100%~110% 时,超载限制器起作用, 此时应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
(21)载车板锁定装置。为防止意外情况下载车板从停车位中滑出。应设置载车板锁定装置。在采取了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可不设此装置。
四、机械式停车设备的驱动方式和工作原理
1.驱动方式
机械式停车设备有 6 种基本起升方式,其驱动方式可归纳为强制驱动和液压驱动两种。
(1)强制驱动∶ 用链条、钢丝绳、丝杠、齿轮齿条或齿形带等悬吊的非摩擦方式的驱动。
(2)液压驱动∶ 依靠液压系统产生动力的驱动。
2.工作原理
以垂直升降类为例,存车是用起升机构将车辆或载车板升到指定层,起升机构上的横移机构把车辆或载车板送入停车位;取车是横移机构将指定停车位上的车辆或载车板送入起升机构,起升机构降到车辆出入口处,回转台回转,打开车库门,驾驶员将车辆开走。
五、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
1.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温度为-5 ~40 ℃。
(2)最高温度40 ℃下的相对湿度应不超过50%。
(3)海拔应不超过1000 m。
( 4)使用环境不应有爆炸、腐蚀、破坏绝缘和导电的介质。
(5)电源为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 V,供电系统在设备馈电线接入久的申,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的±10%以内。设备内部的电压损失应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中7.8.4.2的规定。
2.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温度为-5 ~40 ℃。
(2)最高温度40 ℃下的相对湿度应不超过50%。
(3)海拔应不超过1000m。
(4)使用环境不应有爆炸、腐蚀、破坏绝缘和导电的介质。
(5)电源为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220V的供电电源。供电系统在设备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10% 以内,设备内部的电压损失应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2008)中7.8.4.2 的规定。
3.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温度为-5 ~40 ℃。
(2)当最高温度为40 ℃时,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3)海拔应不超过1 000 m,相应的大气压力为86~110 kPa。
(4)使用环境中不应有爆炸、腐蚀、破坏绝缘和导电的介质。
(5)电源为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供电系统在设备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的±10%以内,设备内部的电压损失应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中7.8.4.2 的规定。
4.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工作温度∶室内型-5 ~40 ℃; 室外型-15 ~40 ℃。
(2)最湿月的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3)海拔应在2000 m 以下,相应的大气压力为86~110 kPa。
(4)使用环境无爆炸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破坏绝缘的介质和导电的介质
(5)电源为380 V、50 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在峰值电流时,从电网变压器至本设备总进电端的电压损失不大于10%,电压正向波动量不大于5%。
5.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温度为-5~40 ℃。
(2)当最高温度为40 ℃时,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3)海拔应不超过1000m。海拔超过1000m时,应按《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2019)的规定对电机进行容量校核;超过2000m 时,应对用电器件进行容量校核。
(4)使用环境不应有爆炸、腐蚀、破坏绝缘和导电的介质。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机械式停车设备 通用安全要求》(GB 17907-2010)中5.6.8 的规定。
(5)电源为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供电系统在设备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的±10%以内,设备内部的电压损失应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中7.8.4.2 的规定。
6.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温度为-5~40 ℃
(2)当最高温度为40 ℃时。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3)海拔应不超过1000 m。
(4)使用环境不应有爆炸、腐蚀、破坏绝缘和导电的介质。
(5)电源为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供电系统在设备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应在定电压的±10%以内,设备内部的电压损失应符合《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2008)中7.8.4.2 的规定。
7.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1)环境温度为-5 ~40 ℃。
(2)当最高温度为40 ℃时,相对湿度不超过50%,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3)海拔应不超过1000m。
(4)使用环境不应有爆炸、腐蚀、破坏绝缘和导电的介质。
(5)电源为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频率为50Hz,电压为380V,供电系统在设备馈电线接入处的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的±10% 以内,设备内部的电压降应不超过5%。
六、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1.操作安全要求
(1)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应擅自操作停车设备。
(2)每个工作班次开始操作前应对停车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检查项目应符合《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第11部分∶机械式停车设备》(GB/T31052.11—2015)的规定。
(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操作规程作业。
(4)操作人员不应允许非适停汽车进入转换区或工作区。
(5)在操作停车设备前,操作人员应确认停车设备内部及辅助设备没有可能引起意外事故的人和物,以及其他不安全的因素存在。
(6)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监视设备运行情况,不应擅离操作现场。
(7 )不应在故障状态下强行运行停车设备。
(8)操作时,不应允许任何人通过或站在升降机(载车板)等其他起升或运动部件的下方。
(9)车内乘客不应进入转换区或工作区。
(10)非人车共乘式停车设备,汽车停放到位后,存车人应立即离开。
2.应急措施
(1)停车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开关。排除异常情况确认安全、紧急停止开关手动复位后,才能重新启动设备。
(2)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运营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当发生紧急状况时,操作人员应以人员的安全为第一,采取恰当的处理措施。
(4)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由维护人员排除故障。
(5)人车共乘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停止时,存车人应使用搬运器内的紧急联络装置与操作人员联系,等待救助,不应自行走出车外,以免发生事故。
(6)停车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停车设备重新运转时,应按《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11 部分∶ 机械式停车设备》(GB/T 31052.11—2015)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七、机械式停车设备日常检查与维护要求
《起重机械 检查与维护规程 第 11部分∶机械式停车设备》(GB/T 31052.11—2015)规定了停车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适用于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水平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多层循环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简易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停车设备。
应根据各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具体特点和使用程度确定日常检查项目和检查要求,且应不低于表 2-14 的标准。检查应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