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安全生产概述
1.什么是安全和本质安全?
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出现设备或财产损失的情况和职工不罹患职业病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失误—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能力。
(2)故障一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上述这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身固有的,即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人其中,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本质安全是安全生产管理以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髙境界。
2.什么是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是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护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及其物质。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档案等。
3.什么是事故?
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同时该事件产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后果。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工伤事故分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相关知识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出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从2003年开始已经连续实现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的“双下降”。2015年,全国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8万多起,死亡66061人,比2002年分别下降了75.1%和53.2%。但是,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偏大,安全隐患哭出,安全基拙仍然薄弱。
4.什么是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事故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其他类隐患等。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法》第56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什么是危险和危险源?
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可以是一次事故、一种环境、一种状态的载体,也可以是可能产生不期望后果的人或物。
6.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广义上说,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安全生产法》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I3 18218—2009)中,按照爆炸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葙机过氧化物、锦性物质等9类,列出7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属于重大危险源的临界设;另外按照其他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逛性物质等6大类9小类列出属于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
◉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什么是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够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通常情况下,二者并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险、有害因素。
◉相关知识
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主要有三种:
(1)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4大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每一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
(2)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
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即事故分类。
(3)按职业健康分类。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危害因素分为6类: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