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2023-07-19 • 10+ 浏览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儿童是处于迅速发展过程中的权利主体,儿童社会工作的目标是使儿童得到适当的养育和照料、儿童身心能够健康发展以及儿童受到保护免遭伤害。因此,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补充和改善家庭状况、救助和保护受伤害儿童。

 

一、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一)传播理念和知识

1.母婴保健服务

向有育儿计划和已经怀孕的夫妇和家庭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联合医疗人员和机构,督促母亲及其家庭按时接受母亲和婴儿需要的保健服务。母婴保健包括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两个阶段。

(1)婚前保健服务包括

①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②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③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

(2)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

①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②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③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④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2.婴儿早期喂养理念和实践

向新生儿母亲和家人宣传婴儿早期喂养的最佳方式——母乳喂养,并辅导和训练母亲母乳喂养技术,督促其实施母乳喂养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母乳喂养的概念。

(2)影响母乳喂养的因素母亲、家庭、社会和婴儿。

(3)母乳喂养的好处对婴儿、对母亲、对家庭和社会。

(4)母乳喂养技术指导。

(5)母乳喂养方案(6个月至2周岁)。

(6)婴幼儿辅食添加。

3.幼儿早教

向幼儿父母和家庭宣传早教的作用和意义,并指导父母和家人开展早教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幼儿早教的可能性。

(2)未成熟大脑的可塑性。

(3)智能发育的关键期。

(4)早教的类型婴儿中心类型、家长中心类型和两者兼顾类型。

(5)早教的方法环境刺激、观察、游戏、示范、提问、试误和发现。

(6)早教的内容根据发展阶段决定,并有侧重聚焦点。

4.科学育儿

向所有儿童的父母和家庭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并为他们提供具体的科学育儿实践指导和日常育儿问题咨询。具体内容包括∶

(1)科学育儿的理念儿童权利和现代儿童观。

(2)科学育儿的知识儿童生理、心理人格和社会行为发展的知识。

(3)科学育儿的技能观察的技能、沟通的技能、引导的技能等。

(二)提供家庭支持服务

1.亲职辅导

亲职辅导指根据家长需要提供的如何做好父母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一般可采用个别辅导、家长自助小组和亲子互动团体等方式进行。其目标是帮助父母提高亲职能力,做个好家长。

2.婚姻辅导

婚姻辅导以夫妻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夫妻双方个人身心素养的成长为基础,提升其对两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经营能力,最终实现个人身心健康成长、两性关系改善和家庭关系改善的目标。

3.家庭辅导

家庭辅导是指以家庭为单位,以全体家庭成员为对象,以改善家庭成员关系为重点,以恢复能够执行健康的家庭功能为目标的专业指导或治疗活动。

4.亲子关系辅导

亲子关系辅导是指以父母和子女为对象,以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和隔阂,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的专业指导或治疗活动。

(三)开展儿童支持服务

1.儿童问题辅导

儿童问题辅导是指专门为儿童提供的辅导服务,包括针对儿童自身的问题行为、与他人的人际交往问题、心理健康问题、身心障碍的康复与治疗问题等开展的一系列专业服务活动。其目的是为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情绪疏导和支持、行为指导和矫正,从而预防可能出现的更加严重的问题,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2.儿童的娱乐和休闲

娱乐和休闲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儿童在情绪、认知、语言、社会和身体动作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地说,娱乐和休闲可以帮助儿童

(1)强壮身体。

(2)促进情绪的放松和调适。

(3)增进人际关系和改善社交技能。

(4)获得同伴认同。

(5)得到自我实现。

(6)培养探索、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凝聚家庭,增进亲子关系。

一般来说,儿童的娱乐和休闲方式包括户外球类、室内球类、购物、旅行、登山、看电影、阅读、同伴聊天等。

3.儿童的社会化引导

儿童的社会化引导是指为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与其社会化发展需要相符合的社会化引导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自我认同。

(2)技能学习。

(3)团队精神。

(4)社会责任。

 

二、补充和改善家庭状况

(一)补充和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1.链接现有政策资源

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帮助其链接相关的政策资源,改善其家庭经济状况。这些政策包括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残疾人补助政策、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特殊困难救助政策、教育救助津贴政策等。

2.就业援助

为父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信息,为其就业提供帮扶,从而实现提高其就业能力,改变其就业状况,改善家庭经济条件的目的。

(二)补充和改善家庭监护状况

1.亲职教育

为亲职不当父母提供亲职教育,并跟踪辅导,以帮助父母纠正不当教养理念和行为,改善亲职状况,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基本保障。

2.“四点半课堂”

“四点半课堂”是为在学校放学后、父母下班回家前的时间段里无人看管儿童提供的托管项目,在此用来指代所有为补充父母或儿童主要照顾人时间和精力不足而提供的儿童托管服务。它为临时无人看管儿童提供了安全和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或者学习空间,降低了儿童因临时缺乏监护而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意外伤害、被拐骗、结识社会不良青少年等。

 

三、救助和保护儿童

救助和保护儿童是指为永久或者临时失去家庭监护的儿童提供的替代家庭监护服务。具体类型如下。

(一)儿童收养服务

儿童收养又称儿童抱养或儿童领养。依据我国收养法,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的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种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儿童收养服务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为失去家庭监护的儿童(如孤儿)在潜在的收养家庭中选择一个最适合的家庭,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该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和家庭养育子女需要的服务过程。社会工作者关注在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收养人与被收养儿童之间的情感关系的建立,鼓励和促进将这种通过收养确立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尽快形成自然家庭式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我国目前能够提供儿童收养服务的机构为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服务包括如下一系列的服务环节和程序。

1.送养儿童信息发布

送养儿童信息发布是指按照法律要求,将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的送养信息发布出去,积极主动地为儿童寻找合适的收养家庭。信息发布包括儿童基本信息收集和整理以及信息发布等工作内容。

2.收养人/收养家庭招募

收养家庭招募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从提交收养申请的家庭中筛选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并告知后续收养程序的过程。收养家庭招募的程序,包括接受收养家庭的申请、审核和筛选合格家庭以及告知合格家庭被选及后续程序等工作。

3.收养人/收养家庭评估

完成了收养家庭招募工作之后,需要对潜在收养家庭开展家庭调查评估,通过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实地走访和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对潜在收养家庭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互动、家庭育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其是否适合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儿童以及适合收养怎样的儿童。

4.收养人/收养家庭培训

在开展潜在收养家庭调查评估的同时,可以对这些潜在的收养家庭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了解收养的意义、确认收养意愿、熟悉收养程序和学习收养经验。

5.送养儿童与收养人/收养家庭适配

在完成了收养家庭评估和培训之后,即开始着手将送养儿童和收养家庭进行适配,为完成收养迈出重要的一步。具体工作包括为收养双方创造接触机会,观察、分析和判断双方互动状况,为儿童选择最适合的家庭。

6.办理收养手续

协助收养家庭与相关部门联系,准备与收养相关的书面材料,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确认法律上的收养和被收养关系。

7.送养儿童进入收养家庭

在收养家庭完成了有关收养的法律手续之后,在法律意义上,送养儿童与收养家长的家庭关系就建立起来了,送养儿童将正式进入收养家庭生活,收养家庭将承担起儿童监护人职责。在这个环节,可以通过为儿童准备一些保留其原来或者现有美好生活记忆的东西,帮助其顺利地完成从机构到家庭的时空转移和人际网络重建的过渡。

8.收养后跟踪回访

在送养儿童进入家庭之后,还需要定期回访收养家庭,了解儿童在收养家庭的生活情况,确保送养儿童在收养家庭中适应顺利,为儿童和家庭在磨合期间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的帮助。如果跟踪回访期间在收养家庭中发现了儿童保护问题,需要立即终止收养。

9.评估结案

经过收养后一段时间的定期回访,如果没有发现问题,评估结果良好,通常在送养儿童收养后6个月到1年的时间内可以结案。

(二)家庭寄养服务

社会工作家庭寄养是指以民政部《家庭寄养管理办法》为依据,经过规定的程序,将出现了家庭监护永久或者临时缺失的儿童,如不满18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委托给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寄养儿童的监护权不变,仍由委托机构承担,儿童户籍仍然在原来的福利机构。家庭寄养为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提供了家庭环境,使其有机会感受家庭生活的氛围。

家庭寄养服务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方法为永久或者临时失去家庭监护的儿童选择合适的寄养家庭,并完成寄养安置的服务过程。

家庭寄养的服务环节如下寄养家庭招募、筛选合格家庭、评审合格家庭、寄养家庭培训、儿童与寄养家庭适配、寄养监督与支持和寄养结案。

社会工作家庭寄养服务的细节与儿童收养服务的细节比较接近,但在儿童进入家庭后的跟踪支持服务方面有较大的差异收养服务的跟踪支持有一定的时限性,家庭寄养的跟踪服务则以儿童离开寄养家庭为准。除去寄养转收养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一般寄养结案的时间是寄养儿童年满18周岁。(三)机构类家庭养育服务

机构类家庭是指在儿童福利机构内,通过招募自然夫妇充当父母角色,配置3名以上儿童,入住与社会居住小区中一样的单元房,形成一个“类似”家庭的儿童照料方式。它的服务程序如下“类家庭”父母招募、筛选申请合格父母、面试评审合格父母、“类家庭”父母培训、儿童与“父母”适配、“类家庭”跟进服务和“类家庭”结案。

由于具有家庭元素,社会工作的“类家庭”养育服务步骤和内容与家庭收养服务和家庭寄养服务比较类似。不同的是家庭收养和家庭寄养的跟进服务是在自然社区环境中的家庭中进行,“类家庭”的跟进服务则是在机构环境中进行,入户走访相对容易许多,但在激活家庭元素方面,“类家庭”面临的挑战远远超过其他两类育儿方式的服务。

“类家庭”养育模式还有设置在自然社区中的版本,即选择合适的社区,购买或者租赁小区单元房,让招募到的类家庭父母与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人住其中,父母为儿童提供与小区内其他自然家庭一样的照料。这一版本的“类家庭”育儿模式与家庭寄养比较接近,社会工作者需要进入社区开展跟进服务。

(四)机构集体养育服务

除了上述三种养育服务外,家庭监护缺失儿童还有一种养育安置方式,即机构养育,也被称为集体养育,或者院舍养育。它是将家庭监护缺失儿童集中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由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看护的一种照料模式。机构养育或集体养育服务指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为院内适合集体养育的儿童提供集体养育的安置服务。社会工作者需要为机构集体养育的儿童尽可能创造一种家庭氛围。目前,我国提供机构养育的主要是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机构养育的对象主要是病残弃婴或孤儿。

(五)贯穿四种替代育儿模式的社会工作服务辨析

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工作者在上面四种替代育儿模式的实践中,承担的是儿童权利最大化的实践者角色,即根据每一名儿童的具体需求,通过链接和培育家庭资源的方式,尽可能帮助其进入最适合其生活和成长的生活环境之中,并为保障其在此环境中免遭侵害和顺利成长,为照料者及其所在家庭和社区提供专业服务,它被称为儿童安置服务。家庭安置永远是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最高追求。

 

四、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与整体流程

上面介绍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框架,内涵十分丰富。而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是一个整体流程,每一项服务内容在整个流程中都有自己的位置。

(一)社区儿童福利服务和儿童保护预防服务

社区儿童福利服务主要指聚焦儿童发展的服务和国家已有社会保障以及落实国家救助、补助、津贴和临时困难救济等方面政策的服务。发展性服务主要包括社区一般家庭的科学育儿、早教、医疗卫生、儿童娱乐、兴趣培养、儿童社会化引导等服务;政策落实服务主要包括对照政策,界定服务对象,按照国家标准定期发放津贴或者救助资金。上述这些服务可被看成是基础福利服务。

社区儿童保护预防服务即针对有儿童侵害风险家庭的预防性服务,具体内容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分级分类以及风险干预。儿童社会工作者可以依托公益慈善服务组织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工机构及国家职能部门等渠道提供的服务。

(二)儿童保护的发现报告和伤害评估服务

儿童保护的发现报告服务是指将发现的儿童保护案件,如儿童(肢体)虐待案、儿童性侵案等报告给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国家儿童保护体系中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以便能够及时制止儿童侵害行为,为受害儿童开展伤害状况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完成监护处置环节工作,对受害儿童是否需要脱离家庭环境,进入国家替代照顾体系作出判断。在这个环节,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聚焦受害儿童的受侵害程度以及受害儿童父母监护状况及能力评估。

(三)失依儿童的替代照料和康复回归服务

如果受害儿童的评估显示其父母监护状况无法满足受害儿童康复和回归的需要,受害儿童会临时或者永久性地被带离原生家庭,与父母分离,进入国家替代照顾服务体系。在这个环节,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聚焦儿童的康复回归,回归家庭和社区。

(四)“三合一”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流程

所谓“三合一”是指上述三个不同聚焦的服务板块,实际上是相互连接的,它们共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聚焦儿童保护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同时也形成了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开展服务的整体流程。具体内容如图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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