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雷爆作业安全技术
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安全技术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
2020-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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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钻孔雷爆前的准备工作
(1)勘察井场环境,了解待保护目标的类型、结构及距离;
(2)测试井场周围杂散电流;
(3)了解井位地质资料、岩心柱状图以及含水层的位置及范围;
(4)掌握凿井施工的倾斜方向及偏差度;
(5)清洗井筒,清除残留岩心及障碍物。
二、钻孔雷爆装药作业
装药药筒直径不宜超过井筒直径的0.8倍,装药长度宜为含水层高度的0.5倍。药筒筒体应采用一定强度的金属材料制成,筒口用密螺纹筒盖扣紧,装药与顶盖间应填满隔水物(黄油或沥青),顶盖设小孔穿出起爆线,药筒底部宜用猛度与密度较大并有良好耐压抗水性能的炸药。钻孔雷爆用电力起爆或非电导爆管起爆时,应采用双雷管。装雷管后不准冲击、摩擦筒体。装药前应先检查孔壁,排除阻挡杂物,保持井壁稳固。宜用模拟药筒进行装药试验。爆破筒搬到井口前应切断周围一切电源,待药筒进入井内50m后,方可检查导通电爆网路。装药前应将孔口重要设施、绞车、支架等迁到50m以外的安全地点;孔内缺水时进行灌水,使水位高出药筒应用标有定长标记的铜丝绳缓缓吊入井筒,确保药筒到达含水层位置,固定于孔中心。起爆站宜设置在钻孔长风侧,站内不应堆放与爆破无关的设备和用具。
拒爆药筒提出井口前应先切断电源,提出井口后将雷管脚线短路,运到安全地点,再拆除雷管,分别存放,统一销毁。
三、桩井爆破作业
桩井掘井爆破,应遵守有关规定;桩井爆破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爆破作业与实施;桩井爆破应严格控制超挖量。不应过量装药,掏槽眼与周边孔不应同时起爆;井深不足10m时,井口应做重点覆盖防护;井深超过10m时则作一般防护;桩井掘进应合理安排工序或采取措施,控制掘进爆破对邻井的震动影响,保证邻井井壁和桩体的安全;爆后应及时清渣修整井壁。每次钻孔施工前,应测量井深,记录进尺。桩脚扩挖应调整布孔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