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与决策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与决策
1.社会行政计划的相关知识
(1)社会行政计划的内涵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administrative plan of the social work)是指社会工作行政机构为达成行政决策目标而进行的指向未来的筹划活动及所制定的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方法。
由于社会工作机构服务的实施从宏观到微观构成了一个层次序列,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又具有广泛性,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内容也就十分丰富,大到整个国家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计划,小到每一机构的发展计划,每一服务项目计划的实施,每一个人的技术能力的培训计划等。这就构成每一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基本要素,其中主要包括目标、机构、人、财、物、时间等。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一般内容应大致包括的内容有∶确定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和范围;制定工作执行的步骤,并说明其先后或优先的次序;决定工作所需的经费、工具与设备,何时需要,需要的数量,如何获得、保管与使用;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与使用的方法和规定;由何人负责主持、受何人督导、可指挥何人、需要哪些单位行政支援;详列工作进展表,何时开始、何时完成。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是社会工作行政过程的重要一环。社会工作行政计划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某种意义上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工作行政过程的成败。而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完整性。因此,为了确保整个社会工作行政过程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社会工作行政机构必须制订一项完整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一般认为,一项完整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
1)计划目标。计划目标是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灵魂。一旦确定了计划目标,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就必须严格按照目标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内容和实施步骤。否则,会导致计划目标有名无实,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也会变得毫无意义。
2)计划主体。计划主体负责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大体上包括自上而下的国家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管理机构体系或拥有法定的编制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计划权利的个人或组织。
3)地理区域。一项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既可以是全国性的专门的社会工作行政机构的,也可以是地方性的非严格意义的行政机关的,甚至是机构内部组织的。因此,在计划方案中必须得到明确的界定。
4)监控机制。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是社会工作行政的实施依据。然而,在实际的社会工作行政过程中,却屡屡发生大量偏离行政计划的现象,导致计划的信度和效度无法及时地得到反映,为了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应急调整,社会工作行政机构必须加强对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执行的监控和评估,并把这种监控和评估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固定下来。
5)计划期限。计划都规定有一定的期限,按照期限的长短,计划大致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计划期限的界定一方面使计划的运行能做大准确评估;另一方面可以对相应的决策和目标的达成做到宏观把握和前后相继地协调发展。
6)成本和收益。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所规定的行动方案在推行过程中都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必须预先编制成本预算,尽可能及时准确地放映出方案推行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数额。收益则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工作服务目标的完成与实现程度。成本与收益之比也就是一个社会服务项目的资源投入和服务产出之比,两者的关系可以用效率与效能的关系来表示。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前提是人们对社会问题以及社会需求的各种信息加以分析、处理,提出多种可行的解决方案。因而,从程序上说,决策在计划之际,决策侧一旦失效,再完善的计划也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计划是将决策的结果具体化,形成详细、具有可操作的工作安排,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具体分工和部署,以便将决策目标细化,最大限度地保证目标在实际的计划运行中得到有序实现。
(2)社会行政计划的类型
社会工作行政几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用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期限的长短分类,可分为长期计划(long-term plan)、短期计划(short-term-plan)和年度计划(annual-plan),它们是一个相符相成的计划体系。
①长期计划。长期计划也称远景规划或长远规划,一般不少于三年,属于战略性计划。长期计划一般涉及的是原则性和方向性问题,并不安排具体的细节,而是将计划的重点放在目标设计和战略设计上。因此,长期计划具有较强的战略指导性和灵活性,主要侧重于宏观性的预测,能保证社会工作行政组织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②短期计划。短期计划一般为期1~3年,它是连接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必要纽带,是长期计划的具体化,又是年度计划制订时的依据。短期计划是根据长期计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并结合计划期内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一个更加具体,更具实际可操作性的服务运作方案计划。这种类型的计划具有明确、详细、行动取向等特点,着重于实现目标所应采取的方法。
③年度计划。年度计划一般是指一年以下,包括季、月、旬、日、轮班和小时的计划,又可称为"运动性的方案计划",也就是贯彻实现中长期计划的具体执行计划,这种类型的计划具有和短期计划大致相同的特点。
2)按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层次分类,可分为国家计划(state plan)、地方计划(local plan)以及机构计划(organization's plan)。
①国家计划。国家计划属于高层次、全局性、战略性的发展计划。它对计划期内国家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任务、规模、比例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总体布局∶是各地区、各部门制订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统一依据。
②地方计划。地方计划一般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政府或特别行政区的计划。它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因地制宜地对本地区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做出具体安排,它是国家计划的具体化和补充。
③机构计划。机构计划则是根据国家和地方计划所确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结合本机构的服务特色和所拥有的服务资源,制订出本机构的社会服务中长期计划以及年度计划,使国家和地方的社会福利发展目标得到切实执行和落实。
3)按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制订的先后程序分类,可分为策略性计划(tactic plan)和管理性计划(managerial plan)。
①策略性计划。策略性计划是机构决定组织目标,决定实现这些目标所需的资源,决定政策以支配、获得、运用和控制这些资源的过程。策略性计划涉及机构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选择,诸如机构的使命和目标、机构的策略(即决定做什么)、政策、程序、运作性目标和资源分配等。
②管理性计划。管理性计划主要强调资源的管理,以确保资源能有效和高效地运用于服务提供的过程中,不至于使策略性计划所设计的目标流于空洞的理想。管理性计划着重于规划详细具体的预定方案和实施程序,确定完成每项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经费、人力、资源和应采取的途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等。工作的程序和职权一旦清楚明了,负责执行此项计划的每一人员就可按部就班地去完成计划的内容。
4)按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目的和依据分类,可分为执行性计划(carrying-out plan)、补充性计划(supplementary plan)和备用性计划(reserve plan)。
①执行性计划。执行性计划指直接为执行社会工作行政决策方案而制订的计划,它对各项具体情况都做出了较详细的规定,对执行者发挥着直接的影响,是补充性计划和备用性计划的基础。
②补充性计划。补充性计划是对执行性计划做出的调整、补充和修正,因为执行性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所预定的主客观条件有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是,这些补充或修正不是要重新制订一个计划,而是在保证原计划总体规定的基础上加以适当补充或修正,以确保执行性计划更符合实际。
③备用性计划。备用性计划是为了应付某种特殊情况的出现而制订的应急计划,一般不常用。它是执行性计划和补充性计划之外的一种预防措施,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某一特殊问题。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还可以进行其他分类,如按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范围来分类,可将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分为总体计划、分支计划等。各类计划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共同构成统一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体系。
(3)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作用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是整个社会工作行政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它是对社会工作组织将来的发展进行通盘考虑的过程,也是社会工作组织运作的具体指南。因此,它在整个社会工作行政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个社会或机构的福利目标和政策,必须经过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详细的行政计划后才能得以实施。所以,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实际上是社会政策的选择与实现过程,也是社会工作组织为达成自身的行政决策目标而进行的有步骤、有计划的活动过程。
合理的计划有助于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能对所发生的事件、存在的问题、社区或社会的发展进程加以有效的掌控,是一种积极的干预方式。 具体而言,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减少不确定因素,增加确定性因素。计划是人们对未来情况的一种预测,而未来情况则是不确定并不断变化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作用就是能对这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前瞻性安排,使组织中所有的人员都了解理想的社会服务的方向和方法,并以一种联合协作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使原来希望发生的事情成为可能。从而保证行政活动向预期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原定的工作目标。
2)使社会行政决策具体化和可行化。社会工作行政决策是对实施方案优劣的选择,是一种决定。但决定之后,如何去做,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方法去完成等问题,决策本身并没有解决,只有通过行政计划才能回答。行政计划使行政决策目标向部分性和阶段性分解,使工作责任走向明确和具体并具备较强的可行性,避免盲目性。
3)有助于明确责任,增强对行政目标的重视。社会工作行政计划规定各部分工作的规范,并设置相应的监控机构,使社会工作行政计划过程中能做到职权分明和责任到位。同时计划工作的作用在于能促进人们对目标设置的思考,一方面使管理者不断地考虑当前及未来的工作与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也使管理者必须周密详细地对实现目标的活动进行具体的筹划,使各层次、各部门、各环节的行政活动朝着整体目标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开展,为实现共同的社会工作行政目标而努力。
4)有助于提高社会行政活动的效率。计划能使决策目标分解、细化,因而能保证管理活动的可行性;能使行政活动连贯一致,因而能保证管理活动的有序性;能使行政费用降到最低限度,因而能保证管理的高效性;能使行政活动有专人负责,有时间限制,因而保证行政管理的责任性与时效性。总之,计划能用共同的目标、明确的努力来代替不协调、分散的活动,用均匀、连续的工作流程代替突击性、间断性的工作方式,用深思熟虑的决策来代替仓促、草率的判断。所有这一切,对行政效率的提高有极大地帮助。
5)为人们提供行政控制的标准和手段。在动态变化的环境中,社会工作机构常会出现偏离既定目标的现象,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加以控制,以纠正偏差,使行政活动按原定计划前进。同时,整个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工作结束之后,还要进行各方面优劣的结果评估。结果评估的参照标准只能是原定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只有与之进行比较后才能反映出社会工作行政计划设想状态与最后状态间的不同。所以,计划为控制和评估活动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4)社会行政计划的特征
任何行政计划工作都具有目标性、普遍性和超前性三大基本特点,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也不例外。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计划,社会工作行政计划除具有行政计划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
1) 目标性。组织结构的存在意义在于为了通过精心协作来实现群体的目标。社会工作行政机构在社会工作行政计划中通常会明确自己的行政目标,并使之成为评估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效果的参照,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的既定方向。可以说,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就是要针对所确立的目标获取协调的管理结构和运行原则,从而最终促成社会工作行政决策。没有计划目标,社会工作行政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2)普遍性。这是社会工作行政决策的制定者、管理者、执行者应具备的职能。虽然社会工作行政机构在组织的层次上有差异,在工作领域和范围上也有所不同,但是所有的社会工作行政组织及其工作成果都要将社会工作行政总目标进行分解,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和评估。
3)超前性。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超前性,一方面是因为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更多的是对未来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后所作的一种制度性安排;另一方面,是因为计划工作居于所有的管理功能之前,是其他管理功能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计划能为所有组织内的工作指明方向和确立目标,管理者才清楚该搭建什么样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安排,如何领导统筹,以及用何种控制措施和方案等。
4)可行性。一项计划的有效性表现为能够在实际的操作中达到既定的目标或解决相应的问题。其有效性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主要取决于计划自身的可行性。凡是超出需要或逾越能力的工作方案和规划,都有可能影响到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实施。这就要求计划的制订者必须预先做好计划的可行性评估,尽可能充分地了解已有资源和积累类似工作经验,运用有效的施政模式对与计划内容相关的未确定因素做充分周全的预测,在计划的设计中做到合理的反映。
5)具体性。这是指计划内容要详细具体。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是一个包括了环境分析、目标确定、方案选择以及计划文案编制等一系列工作步骤的完整过程。该过程的结果往往会形成社会工作行政的一套计划书。计划书要详细、明确并明文规定计划目标及实现这些目标的全局战略。另外,还要开发出一个全面的分阶段和分层次的计划体系,以综合和协调不同时期和不同部门的活动。
6)适应性。计划是在方案付诸实施前,对未来情况所作的一种预先的设想,一旦确立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可实际上,社会情况是在不断变化的,与计划相关的组织外和组织内环境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无论计划如何缜密,总会有预测不到的变化影响计划的进程甚至方向。因而,一个完善的计划应具备一定的弹性,以便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随环境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力求保证计划有效的弹性进行。当然,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适应性并不意味着计划可随计划的制订者、实施者或监控者的主观意愿和人事的变更而随意修改。
7)整体性。计划从总目标的确立到具体目标的设立,再到细节的安排,应从纵向和横向两个角度作统一的部署。从横向方面说,应使总目标、总计划和分目标、分计划之间协调配合,设置全面;从纵向方面说,应使计划实施的每一步骤有序、合理,从而形成有机的整体。
8)连续性。计划必须前后一致,尤其是长期计划,因为长期计划的实施周期长,中间环节多,总体难度大。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也要密切衔接,相互呼应,以应付未来的不确定性。"组织可以采用在比较灵活的较长期计划的战略计划的保护伞下编制相对固定的短期作业计划的办法,以便于在僵死性与灵活性方面获得妥协."
9)时效性。任何层次、任何内容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应有自己的时间界定。预先的进度必须严格执行,缺乏时效性的计划必然会对计划的效率与效能带来影响。在时间的限定方面,一要考虑社会问题、社会需求的轻重缓急和复杂程度;二要考虑社会工作行政机构本身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因素。这就需要将两者综合权衡之后,设立合理的服务时限和工作进度。
10)价值性。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工作行政可以看成是变社会政策为社会服务的活动过程。社会服务的实质内容是社会福利资源的分配问题。尽管在社会政策已定的情况下,与执行政策相关的社会价值是比较确定的,但是由于具体的政策、决策执行过程中要涉及有关社区、人群等诸多因素,因此,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在制订和执行之中就有明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导向,在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上理应体现出一定的人道精神,从而与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达成一致。
2.社会行政计划的制订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是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两个基本环节。其中,行政计划的制订偏重于理念的构建,而实施则强调实际的运作。
(1)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原则
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往往取决于行政计划的制订者对行政目标和行政决策方案的理解程度,以及行政决策方案实施过程中碰到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的种种限制和约束。为了制订切实而科学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实际原则。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者必须本着客观的态度及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广泛收集资料并认真分析资料,了解社会问题和社会需求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合实际的社会服务和发展计划,切忌不从实际出发,随意草率地抛出某项计划。
2)可接受性原则。考虑实现目标所需付出的成本是否为社会工作行政组织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所能承受。如果超出了社会工作行政组织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则需要考虑重新调整社会工作行政计划。
3)民主原则。由于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涉及许多内容、人员和领域,凭借一个人或少数人往往无法产生较佳的计划方案。只能借用"民主"这种重要的议事手段,充分听取社会大众及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在制订者之间形成一种广泛参与的氛围,才能使计划方案出现比较和鉴别,最终选择或合成一个正式的计划,以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4)统筹兼顾原则。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本身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制订时应重视行政决策方案的实现,侧重于行政计划的总体性规定;要保持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平衡和谐关系,协调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做到既在宏观上有整体性,又能在中观和微观上保持有序,以实现社会服务和发展计划。
5)区别对待原则。社会工作行政的客体存在需求层次的差别,这要求在实际的社会工作行政过程中,社会工作行政机构能够根据不同客体的实际需求制订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具体来说,首先是面对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需求,其次是一般国民的生活需求,最后才是一般国民的多样化需求。
6)具体原则。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内容要具体明确,尽可能用数字表示,不能含糊其辞,以便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执行者能够很好地理解,从而按部就班地完成某项计划。
7)连续原则。社会工作行政计划必须前后一致,尤其是长期计划、短期计划、年度计划要连贯配合,使社会工作行政事业能持续健康发展。
8)权变原则。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是指向未来的活动,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有适应未来变化的能力。在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上不能规定太严,应有一定的弹性。在遇到意外情况时,应具有利用辅助性计划自主修正行动方向的能力。
9)发展原则。即在制订社会工作行政计划时必须富有远见,能预见到未来的发展趋势,而不能只从眼前的水平和状况出发。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做到由近及远、远近结合。
以上只是制订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一般性原则。各种社会工作行政组织与机构还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上述原则。
(2)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程序
关于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程序,许多社会工作行政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莫里斯(R.Morris)和宾斯托克(R.H.Binstoch)认为,计划包括六个步骤,①即问题识别、问题分析、获取资源控制者或社区权力中心的支持、行动计划的发展、方案推行和方案评估。卡恩(A.J.Kahn)认为,计划的程序应包括②计划鼓动者的探索、计划任务的界定、决策形成、方案执行、评估与反馈。约克(R.O.York)则认为计划制订的程序包括的步骤有∶③问题识别与需要评估、目标界定、识别达到目标的各种可行方案、决策、发展计划及做方案推行和评估。我国香港学者梁伟康认为,计划的程序可分为九个步骤,即评估需要、调查社区资源、识别居于优先但未获满足的需求、制定目标、发展战略、制订工作计划、编制预算、履行方案、评估方案。
人们一般把计划程序设定为以下四大步骤∶
1)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即对社会工作行政服务对象的各个方面进行现状和历史的调查,充分掌握资料,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处理和分析,以透彻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而且,调查研究的结果最好能用文本的形式保存下来,然后照类归档,这样做能够方便将来的信息查询和调用。
2)确定目标。确定目标即决定机构将要做什么,重点应放在哪里。目标的设立,必须考虑到组织的主客观因素,力求符合实际。而且,不仅要设立组织的总体、目标,还要为其每一个成员及部门设立具体目标,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要互相关联和配合,不能彼此分割和独立。
3)拟定草案。在调查研究和确立目标的过程中,可以随时记录对问题的理解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以便制订计划时予以参考。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种备选方案的优缺点、可行性进行比较评估,最终选择出理想和可行的方案。
4)制订计划。一旦明确而具体的工作确定下来,理想可行的方案也选择出来,接着就是计划的实际制订阶段。这是计划是否被采用的关键时刻,也是实际做出决策的关键一步。在计划书里,必须列明服务项目名称、工作任务、何时开始、预期完成日期、由谁负责,以及如何去做,方案预算、计划书的用途等。如果这是机构内部的管理文件,理念部分的描述便可简洁些,重点放在目标、对象、日期、时间、地点、程序和资源等执行细节上。如果这是一份由实习社会工作者撰写、交给督导批阅的计划书,其理念部分应清楚描述活动方案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渊源。并以理论分析指出如何着手解决问题。若这是一项供活动赞助者批阅的计划书,则须强调问题的广泛性或严重性,理论部分但求浅显明了即可,而活动方案的内容和财政预算则要力求详细。
必须指出,这仅仅是一个便于分析计划编制的理论模型,实际的计划制订过程并不会严格遵循上述顺序依次进行。各个环节的时间顺序可以颠倒或同时进行,一些简单计划的制订还可能略去其中的一些环节,一些大规模的复杂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则要经历一个复杂而精细的组织过程。因此,必须灵活地运用这种理论上的初步计划的编制模型。
(3)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方法
编制科学、有效的社会工作行政计划,除了必须具有明确的目标、科学的指导原则和编制程序外,善于运用各种先进的方法也是关键的因素。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方法很多,下面简要介绍三种常用的计划方法。
1)滚动计划法。滚动计划是编制长期计划的一种形式。计划的期限越长,未来不确定的因素就越多,计划的前提条件就越难确立。为提高计划的有效性,可采用滚动计划法。所谓滚动计划法,就是采用"近细远粗"的方法,近期的计划订得较细、较具体,长期的计划订得较粗略、较概括,在近期计划完成后,再根据执行结果的情况和新的环境变化逐步细化并修正长期的计划。此后便根据同样的原则逐期滚动,每次修正都向前滚动一期。
这种计划的主要优点是∶将近期计划与长期计划结合起来,保证各时期计划的相互衔接;同时,也保证了计划具有一定的弹性,有助于提高社会工作行政的应变能力。这种方法的最大缺点就是计划的工作量大,比较烦琐。
2)网络计划技术法。网络计划技术法就是用网络图的形式表达一项计划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通过计算找出计划中关键影响因素和关键路线,然后通过不断改善网络图选择最优方案,并在计划执行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有效的福利资源最优化的配置,从而取得最好社会效益。
网络计划技术的主要优点有∶第一,系统性,即把每一个工作流程都当一个有机系统来看待;第二,关键性,即从整个工作流程中找出关键的制约因素和关键路线,这对有限资源的有效利用是非常有好处的;第三,社会性,即把计划进度与社会效益紧密地结合起来,用最节约的费用来加快计划进度,在计划开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行政的服务功能就明显地分步实现。这种方法最大的缺点就是在建立模型时,为了方便和降低模型的复杂程度,往往要做过多的假设,而这些过多的假设可能会使结果高度失真而失去解决问题的意义。
3)甘特图法。甘特图(Gantt chart)法是 20 世纪初由亨利·甘特(Henry Gatt)开发的。它是一种线条图,以横轴表示时间,纵轴表示要安排的活动及其进度,甘特图可直观地表明任务计划在什么时候进行和完成,并可对实际进展与计划要求作对比检查。这种方法虽然简单却是一种重要的作业工具。它能使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者很容易搞清楚一项任务或项目还剩下哪些工作要做,并评估出某项工作是提前了还是拖后了或者按计划进行着。甘特图法的缺点也很明显,即它对计划开展情况做出纵向的了解时,无法有效地对计划中的资源配置进行科学的指导,可社会福利资源如何有效地得到配置恰恰是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重要内容。
以上介绍了社会工作行政计划的制订程序与一般方法,为了协助机构管理人员设计年度计划表,本书将梁伟康先生设计的一份年度计划表(见表3—1)介绍给读者,以供参考。
梁伟康认为,在问题识别和分析阶段,可采用"社区问题识别工作和社区问题分析表"以识别现存的社区问题及分析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在目标制定阶段,可采用"目录树"方法,然后采用简单的"德尔菲"法,选定目标的优先顺序。在方案安排阶段,可根据"运作层次的目标树"方法发展其运作层次的服务性目标,再依据这些服务性目标发展可行的服务方案,然后采用"可行方案模型"以选择最理想和可行的方案,并将这些方案排比,当各服务方案排比后,负责年度计划制订的管理者便可设计要完成每项方案所必须推行的重要工作项目,并列明推行的日期。在评估阶段,可采用"方案监察评估"和"方案效能评估"两种方法。
3.行政计划的实施
行政计划的实施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
(1)实施前的准备阶段
1)组织保障。决策方案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来承担。一般来说,现行机构往往是执行决策的主体,但是,在项目任务重、时间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赋予某些机构以特殊的地位来负责实施,或者抽调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但是,不管是常设机构,还是非常设机构,都应当有明确的权责分工。
2)物质准备。物质资源是落实决策方案的基础。在执行前的计划阶段,对于要使用的资源要进行预算,对于经费、设备等要考虑其来源。在资金有困难时,还要想办法筹集。
3)思想准备。在决策方案实施之前,领导者往往进行部署或动员,使有关人员能够充分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对于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甚至要进行舆论宣传,使服务对象对项目有思想准备,从而能够参与到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对组织的工作能够配合。
(2)实质性工作阶段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以后,就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具体的实施阶段是由若干功能性环节组成的。
1)指挥。现代管理活动涉及面广、分工细密、连续性强,各个环节紧紧相扣,因此,建立高效的指挥系统就显得非常重要。
2)控制。行政执行必须忠实地体现决策目标的要求,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对行政执行进行有效的控制。控制并不意味着独裁、专断,而是要对执行过程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纠错。
3)沟通。这是执行过程中必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沟通既有对具体事务的交换意见,也有对关系的疏导。它是组织运作,融洽执行工作各方面的关系,使各方面能够达成共识,相互合作,一致行动的润滑剂。
4)协调。协调即对个人或组织之间的矛盾或分歧进行协商解决,使矛盾双方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行动上互相配合,其目的在于凝聚起组织内可以利用的资源,促成组织目标的实现和行动效率的提高。它与沟通是紧密相连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3)全面总结阶段
总结就是回头审视已经做过的工作,总结出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对待总结,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正视现实,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总结,尤其要注意总结缺点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