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人社会工作概述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2023-07-19 • 10+ 浏览


疾人社会工作概述


残疾人是人数众多、特性突出、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残疾人不仅承受着自身生理、心理残障所造成的不幸和困难,而且往往遭到社会的人文缺陷所带来的痛苦和艰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政府和社会应该从残疾人的“权利”(包括司法权、政治权和社会权等)出发,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工作,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的“全纳”社会。


一、残疾的定义和残疾人的分类

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成员,应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但是,在不同文化领域和不同历史阶段,社会公众对残疾的理解存在巨大差异。

(一)残疾的定义

在传统的语境中,“残”代表着因伤致残,一般泛指因外伤性损害导致肢体或器官缺损或功能丧失“疾”则泛指区别于健全人的“常态”而形成的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病态”。长期以来,残疾人群体因为这种特殊性被贴上了很多负面的社会标签。随着20 世纪60年代源于美国的残疾人权利运动的推进,人们逐渐认识到“残疾是人类多样性的表现”,残疾人在追求“有意义的生活方式”上与“健全人”完全一样。自此,他们的声音才逐渐被人们“听见”。这迫使人们去反思传统的残疾观和社会给残疾人所造成的障碍。

对残疾的定义,有很多不同的表述方式。1990年颁布、2008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对残疾人的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相对而言,这个定义在范围上更显完整,基本上概括了残疾人的特征,对残疾人的理解不仅包含了身体上的缺陷带来的器官的丧失或者不正常,而且也包含了心理上的功能障碍带来的精神和智力层面的残疾。同时,在残疾人的分类上也比较科学,主要包括六大类,有些残疾人有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残疾,就属于综合性多重残疾。很显然,这个定义在法律层面的确立,在概念运用上完全实现了由“残废”向“残疾”的转型,对残疾人的范围界定也显得更加宽泛,把更多的残障人士纳入残疾人范围,从而使其能获得更多更好社会保护,有利于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

在国际上,也出现了从机能障碍、能力低下、社会不利3个方面整体评价伤残后果的趋势。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残疾分类》对“残障”的定义是∶“由于人们的表现未满足社会期望而产生的损失或障碍时所体验到的社会处境不利。”其中,受损(impairment)出生时就有或后天发生的由受伤或疾病所导致的身体结构或功能混乱心理或生理解剖的结构或功能的丧失或失常。残疾(disability)由于潜在受损而导致的在期望功能活动中所受到的限制;不能充分地在被认为是人类正常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这种限制或能力的缺乏往往是由社会所导致的。残障(handicap)∶指的是某人因困境而陷入对他人的依赖或需要施舍的状态,犹如“套着帽子的手”。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更加注重从“社会处境化”来理解残疾人的困境。

1982年,联合国发布的《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中指出,残疾人是由于心理上、生理上或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或功能的任何异常或丧失的缺陷导致缺乏作为健全人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正常活动能力的人;与其相应的障碍是指某人由于缺陷或残疾而处于某种不利地位,以致限制或阻碍该人发挥按其年龄、性别、社会与文化等因素应能发挥的正常功能。由此可以看出,联合国非常重视碳疾人社会功能的康复和残疾预防。

(二) 残疾人的分类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等7类(如表7-1所示)。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残疾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相对偏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福利保护水平的提升,将会使更多的人能够有机会享有残疾人社会福利。对家庭而言,父母残疾会影响对子女的照顾,子女残疾也会影响父母的生活和收入。从某种程度而言,残疾实际上会影响所有人。“残疾人问题”是人类所面临的共同社会问题。表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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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疾人的需求及其面临的问题

残疾人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因无法获得公平发展机会和资源分配处于相对困难地位。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平等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权利,体现了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在文明社会的发展中,人的平等权主要是从人的社会发展权而言,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宗旨是要推行有关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有效措施,以实现两大主要目标使残疾人得以“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发展,并享有“平等地位”,即具有与全体公民同等的机会,平等分享因社会和经济发展而改善的生活条件。相较而言,我国政府在残疾人权利保障上已取得很大的成效,充分发挥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作用,努力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使我国残疾人保障事业成就举世公认。

(一)残疾人权利和基本需求

200612月,联合国颁布了第一个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国际社会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人权公约,中国也是签约国之一。公约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同等的权利,并能以“正式公民”身份生活,在获得同等机会情况下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公约涵盖了残疾人应享有的各项权利,诸如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权利,享有平等、不受歧视的权利,享有健康、就业、受教育和无障碍环境的权利,享有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努力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和尊严,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中国残疾人社会政策已经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基本涉及了残疾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各个领域。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截至20184月,直接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有80多部,行政法规有50多部,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权利保障体系。遵循这些法规,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尊重残疾人意愿,保障残疾人权利,注重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推动残疾人真正成为权利主体,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

残疾人权利是多方面的,其在法律层面的确认必然会对该群体的规范性需求产生影响。权利的保障和基本需求的呈现是“一体两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残疾人的权益和基本需求主要包括康复权、教育权、劳动权、文化生活权、社会福利权和环境友好权。

1. 康复权

残疾人康复权是其获得良好生活质量的前提条件,也是残疾人“独立生活”的重要保证。残疾康复水平的差异性直接决定了其未来生活质量的差异性,不少残疾人只能长期被封闭在家中,很大部分原因是其康复水平跟不上。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截至2018年,全国已竣工的省、市、县三级康复设施914 个,总建筑面积344.9万平方米全国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9036个,在岗人员25 万人,2750个县(市、区)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

2.教育权

残疾人教育权是实现其就业和社会参与的重要保障,不仅要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而且要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过程的平等性,全面推进“完全接纳”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2017年,融合教育首次写进《残疾人教育条例》。2018年,特殊教育在校生66.6万人,比2013 年增加29.8万人,增长81%。整体来看,我国正在逐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3.劳动权

残疾人劳动权是社会参与的最重要方面,能够充分展现残疾人“自我生命意义”和“奉献社会”的功能,但残疾人有特殊身心障碍,需要特殊的就业保护政策,整个社会要为残疾人劳动就业创造条件,促进残疾人的各种就业形式的发展。2018年,全国共有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811家,建立了500家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350家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948.4万人。2011 年以来,中国扶持近1300万残疾人发展生产,其中676万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

4. 文化生活权

残疾人文化生活权是残疾人拥有平等参与各种文化、体育和娱乐的权利。一方面要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通过残疾人文化生活权的确认,来展现残疾人积极向上的生活状态,构建残疾人和“健全人”之间共融共享的文化。截至2017年,各地民政部门共登记助残社会组织6200余个,包括1500余个社会团体、4600余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约100个基金会。2018年,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有120余万残疾人参与该活动。

5.社会福利权

残疾人社会福利权是指享有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权利,尤其是在出现“即时性”困难时获得有效社会帮助,主要包括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供养与公共服务等内容。截至20183月,全国共有904.4万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18年,2561.2万城乡残疾人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1024.4万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当前已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8年受益残疾人超过2190万人次,发放补贴超过230亿元。

6.环境友好权

残疾人环境友好权主要指残疾人享有平等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的权利,消除社会性环境中阻碍残疾人参与的“物化”因素。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这主要包括物理环境(各类建筑物、道路和交通设施等)的无障碍、信息交流环境无障碍、公共服务无障碍和政治参与无障碍等。逐步推进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截至2018年,全国省、地(市)、县共制定无障碍环境与管理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475部,政府加快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20162018年,共有298.6万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

(二)残疾人面临的主要问题

应该看到,残疾人在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缺陷并不必然会构成其在社会参与中的障碍,实际上障碍的形成及其程度是由残疾人与其生活环境之间关系的“亲和度”所决定的,当残疾人遭到物质、精神、社会等层面的阻碍,无法利用其他人可以利用的各种社会系统时就会产生障碍。残疾人问题实质上是残疾人平等的公民权实现不足的问题。

1. 物质层面的困难

残疾人在物质层面的困难是多方面的。第一,经济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收入少、开支大,相对而言,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比较大。残疾人本人因身心障碍及其家庭成员因需长期照顾等原因,在就业领域处于不利状态,这直接影响其家庭的收人同时残疾人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无疑又增加了家庭的经济开支。第二,住房困难。目前,我国住房的商品化程度高,保障性住房相对较少,针对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无障碍的保障性住房更加稀缺,由于残疾人存在各种行动性障碍,大多数需要与家庭长期照顾者共同居住,居住空间相对狭小,居住环境舒适性比较差。第三,医疗困难。不仅残疾人就医本身有许多特殊困难(如聋哑人就医就很难表达自己的病情,肢体残疾人就医有很多行动不便),而且当作为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就医时,残疾人则表现出缺乏帮助和照顾的能力,内心的焦虑和无能感十分强烈。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不少残疾人家庭还存在“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等现象。

2. 精神层面的困难

这主要是指残疾人在心理上的压力感。传统中国文化的孽缘论和“污名化”的残疾文化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种压力导致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情感变化和心理负担,并在社会支持系统等方面陷入困境,尤其是残疾人家庭的长期照顾者,在“污名化”的社会环境中常常会产生孤独感、焦虑感和无奈感等。

3.社会交往的困难

首先,参与机会缺乏,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特殊直接导致其社会交往的困境,不仅社会参与机会少,而且有时候不得不放弃参与,尤其是精神性疾病的康复者和家庭成员,受世俗性的社会偏见的影响,导致其摆脱不了封闭的生活方式的形成。其次,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还会在婚姻恋爱方面遭遇因残障带来的困难。


三、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定义及特点

残疾人社会工作开始走向“专业化”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其标志性事件有一是联合国发布了《智力迟钝权利宣言》《残疾人权利宣言》等纲领性文件二是1981 年创立了残疾人的世界性组织“残疾人国际”,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工作新理念。

(一)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定义

残疾人社会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残疾人服务,专指在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下,社会工作者秉承利他主义的宗旨,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帮助残疾人进行能力建设并克服自身缺陷的局限性,构建社会性支持系统并克服各种环境障碍,使得残疾人能够全面融入社会生活,并提升人类社会整体生活质量的活动。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方法在微观层面也包含残疾人服务的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在宏观层面则包含残疾人的社区工作和社会政策等。残疾人社会工作的领域涉及面广,在残疾人医疗、康复、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维权、社会救助、辅助用品等方面都需要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这是对残疾人“全人和全程”的人性化和柔性化服务。

残疾人社会工作与医务社会工作既有重叠也有区别。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各种残障人士及其家庭成员,医务社会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各类病患及其家庭成员。显然,医务社会工作中包含部分在疾病期的残疾人,而其他残疾人则不属于医务社会工作的范围。当然,医务社会工作更多体现“医疗”,而残疾人社会工作则更多注重“康复”。两者虽然在心理疏导、人际关系调适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残疾人社会工作更多地注重为残疾人提供提升学习和就业能力的机会等,以协助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可以这样说,医务社会工作在服务目标上注重使残疾人摆脱病痛而恢复健康,而残疾人社会工作则更注重使残疾人全面康复和融入社会。

(二)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特点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目标是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的社会参与,实现残疾人体面工作和尊严生活,推动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观念,全面提升残疾人素质,使其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构建“残疾友好”社会。

1.理论视角的特殊性

残疾人社会工作在我国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理论视角主要包括残疾发生上的社会代价理论、残疾康复上的社区照顾理论和残疾融合上的社会网络理论。

1)社会代价理论。该理论认为残疾的发生是人类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必然付出的代价,无论是从人的自然属性还是从社会属性来看,残疾和伤残都与人类社会共存。人类发明了火药、枪炮和现代化的武器都使得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加强,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造就了空前多的疾病和残疾,很多军人残疾实际上是为了“保家卫国”人类发明了汽车、飞机和高铁等交通工具,使得人类的外出通行能力大大加强,真正实现“天涯若比邻”,但是交通速度的加快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人类的伤残大幅度增加文化体育运动的开展,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也出现了许多失误和难以预料的意外事件工业、矿业和现代化工厂的建立,造就了多彩的物质世界,但也造成了大量的工伤、矿难和职业病等,甚至带来了环境污染,产生“血铅”儿童和先天性残疾婴儿等。

就残疾的发生来看,必然是社会问题和个人问题的综合,后天性残疾肯定有社会性原因,即使先天性残疾,也有很大的社会性原因。例如环境污染、不安全的食品和劳动强度过大等都会导致新生儿的残疾。因此,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不仅是残疾人个人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因此要运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

2)社区照顾理论。20世纪中期,在西方残疾人社会工作中出现了“反院舍化”的社区照顾理论。美国的一些社会学家和社会工作者关注长期居住在养老院、康复医院等机构接受专业服务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探求院舍化管理和服务质量之间的关系。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深入研究了居住在庇护中心的精神疾病康复者,发现了一些精神疾病的康复者处于“不良人际关系”的困境中。一是不良同伴关系,精神疾病的康复者长期集中居住在一起,往会形成具有强烈刺激性的互动关系,不利于“正能量”的传递;二是不良的观护关系,庇护中心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等长期面对精神性疾病患者容易出现“职业倦怠”状态,对精神疾病的康复者持消极、冷漠的态度,并且对精神疾病患者采取半封闭严格管制措施等,直接导致医护人员和病患之间关系变得隔阂、紧张甚至出现对立状态。这在某种程度上不仅不利于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反而会加重患者的病情。当时,美国奥斯卡获奖影片《飞越疯人院》就是反映了20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院舍化”精神疾病患者的一种生存状态。同时,人们也开始反思老年人或残疾人因长期住在医院或老人院而带来的各种不良后果,这会使得服务对象慢慢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丧失感,对提供的各种服务产生依赖感,并渐渐失去了重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动力和能力。因此,社区照顾理论的倡导者指出,“院舍化”的照顾是一种昂贵且效果不好的模式,社区照顾模式有利于促进服务对象回归社会。

残疾人社会工作领域的社区照顾理论强调∶ 残疾人是社会上的困难群体,需要通过社区照顾服务(正式服务和非正式服务的结合)在社区内“独立生活”,即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提供“适合性”的支持,使得残疾人在社区中实现最大化的独立性和自我控制能力。

3)社会网络理论。该理论从系统论角度来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社会网络是指一群人之间关系结构及他们之间存在的交换关系和特定角色,这种联系的整体性则可以来解释这群人的社会行为。社会网络和社会支持有所不同,社会网络主要指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大多数状态下是发挥支持性功能。一般而言,当人们遭遇即时的困境时,有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寻找父母或亲朋好友的支持和协助,社会网络是对正式社会支持系统的一种有效补充。对残疾人来说,社会网络中的父母、亲朋好友、互助小组和社区中的邻里关系等,能够在“关键时刻”提供心理及情绪上的支持,协助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小问题,提供物质性的经济援助,并提供一定的技术性服务和咨询意见等。同时,残疾人置身于社会网络中,感受到“亲和性”的社会网络,就能感受到自信和对外在环境的控制感增加,从而形成积极的心理状态,社会网络直接发挥了保护性和预防性相结合的社会功能。当然,社会工作者要深入残疾人的生活情境去发现其社会网络中的“重要他人”,形成积极的良性互动关系,并不断拓展个体之间自愿联结、群体之间的互助、邻里之间的互爱等社会网络。

2. 残疾人社会工作功能发挥的特殊性

残疾人社会工作必须坚持“同一个世界,同在蓝天下”的人道主义精神,要突破因对残疾人的“偏见”而形成的“健全和残疾”的二元分化,加快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

1)微观层面,主要是针对残疾人个体的服务。第一,对残疾人提供直接的物质性帮助。尽管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来看,给予有需要的、有困难的残疾人物质性帮助主要还是一种间接服务。社会工作者要通过整合各种社会性资源,甚至改变资源配置的路径,与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慈善性机构紧密合作,为残疾人争取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项目等。第二,为残疾人提供能力建设的支持服务。残疾人群体陷入现实困境中,有些并不是经济的困难,而是自身社会期望角色和人际支持系统不足或缺失。社会工作者不仅要为残疾人提供心理认知的咨询服务,还要帮助残疾人提升适应社会环境能力,例如在残疾人服务体系中正在推进家庭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实现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助人自助”。

2)中观层面,主要涉及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组织发展层面。一是推动残疾人组织和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的发育。通过这些组织来协同政府搭建为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输送平台,提升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这些组织为残疾人搭建在“利益分配”和“权益维护”中的组织话语权的平台,增加其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防止出现个体化和非理性化“信访”的事件通过这些组织为残疾人搭建社会参与的组织平台,面对经济、政治和文化领域中的社会排斥,为残疾人正确认识残疾融入社会、创造财富实现人生价值提供组织支持。二是推动社区性残疾人社会支持系统的发育,它是一项动用社区资源的创新性服务方式。残疾人社会工作的重点在社区康复,推动残疾人社区性融合,社区发展和社区服务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区共同体。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多发生在社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落脚点也是在社区,通过在社区对残疾人的赋权和增能,在社区营造志愿者支持系统来推动残疾人在社区“独立生活”。

3)宏观层面,主要涉及政府政策和社会文化的变迁。一是推进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变迁,残疾人的生活质量高低,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程度,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目前,很多长期存在并带有普遍性的所谓的“残疾人问题”,社会性因素占主导性地位,例如在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老年人的白内障而形成失明问题,表面上看是家庭经济贫困,实际上主要是城乡基本医疗公共服务的不均衡性,这是政策性的差异化而带来的问题,也是国家反贫困战略落实的问题。因此,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护制度等的不健全或缺失,直接带来所谓的残疾人问题。通过残疾人社会工作,自下而上来推动残疾人社会政策的变迁和完善,就能发挥预防性功能,防止各种残疾人问题产生和相应利益矛盾冲突,在制度和政策领域促进社会进步。二是增加社会资本,形成“亲和力”的残疾人文化。现代社会中的社会问题,本质上是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与组织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出现了不均衡状态,利益的竞争、物质的追求、权力的崇拜、人际的排斥等引发了大量社会问题。残疾人社会工作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本,致力于在残疾人与健全人、残疾人和社会组织、残疾人和政府之间建立相互支持的关系,不仅增加了对残疾人的保障和能力建设,还进一步提升了人际信任和社会资本,推动构建一个充满“爱和关怀”的社会。

3.实务前提的特殊性

残疾人是人类社会中一个较大群体,由于其自身缺陷和社会环境阻碍,常常无法获得平等发展机会,其在社会生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也直接导致了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前提的特殊性一是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更加注重残疾病患应该得到长期的照料,无论在康复机构还是在社区,残疾人与其他病人相比,往往需要更长期的治疗。二是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更注重社会资源的整合,更重要的是激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潜能。强调多部门协作和不同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尤其是社会工作者和工程技术成员(残疾人的辅具开发)。三是残疾人社会工作更加注重挖掘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强调潜能的发挥。


四、中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发展

我国早期的残疾人社会工作主要是在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内开展的。1921年,美国医务社会工作专家蒲爱德在北京协和医院创立社会服务部,把医务社会工作思想带到中国,这是我国残疾社会工作的“萌芽”。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残疾人社会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198810月,中国残联创办了“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这是集医疗、教育和研究于一体的残疾人服务中心,其中社会康复工作由专业社会工作者实施,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设有专门的社会工作部。这种示范性的做法对推动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同时,在社会工作实务的先发地区,开始在残疾人服务中导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开展本土化的残疾人社会工作奠定了基础。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意见,将社会工作纳入我国残疾人服务体系,不仅推动了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一是形成了专业的价值理念。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者秉持需求为本、全面康复的价值理念,促进了专业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服务内容的完善,推动了全方位、全周期的精准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二是探索并发展出更为独特的优势服务模式。从聚焦于服务对象缺陷的问题视角转向关注残疾人内在资源和力量的优势视角,根本上改变了社会工作实践的基本立场,维系了残疾人的尊严和价值,开发了残疾人的优势和资源,最终增强了残疾人应对困难的能力。三是初步建构了残疾人社会工作理论体系。在实务经验的基础上,不断进行理论总结,形成了由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政策理论和历史理论所构成的理论初步框架,为推动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实践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四是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服务程序和规范。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方法和需求评估、社会诊断、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手段,通过接案、预估、计划、介入、结案和评估等过程步骤在家庭、机构和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不仅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能力和自信心,也规范了残疾人服务的过程。五是初步形成了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服务范畴和领域。在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指导下,我国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开展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照料、特殊教育、职业康复、社区康复、社会康复、社会救助和心理康复等服务领域,丰富和拓展了专业服务范畴和场域。

2017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残疾预防日”,将每年8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是自19901228日同意“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之后的又一重要事件。20196月,教育部正式批复支持筹建康复大学。康复大学由山东省主办,驻地青岛市,由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共同建设。20197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

但从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层面而言,我国当前的残疾人社会工作不仅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而且服务供给也无法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求,残疾人服务专业化的发展相对不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推进残疾人更高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和更高水平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推进,中国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