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架搭设和拆除
跨越架
一、跨越架搭设的基本要求
1.一般规定
(1)跨越架应具有在安全施工允许的条件下本身自立的强度,并能满足施工设计强度的要求。
(2)跨越架的组立必须牢固可靠、所处位置准确。
(3)跨越不停电电力线的跨越架,应适当加固并应用绝缘材料封顶。
(4)跨越架架顶的横辊要有足够的强度,且横辊表面必须使用对导线磨损小的绝缘材料。如用金属杆件作横辊,则必须在其上包胶。
(5)跨越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对被跨越物的安全距离,即保持对被跨越物的有效遮护。
(6)跨越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跨越架上应按有关规定悬挂醒目标志。
(8)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
(9)搭设和拆除跨越架时应设安全监护人。
(10)参加跨越不停电线路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措施,经本单位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11)跨越不停电线路时采用何种跨越架,应根据被跨越的电力线路电压等级、架线施工方法以及其他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12)跨越架架顶宽度(横线路方向有效遮护宽度)B按下式计算:
B≥[2(Zx+1.5)+b]/siny
式中B——跨越架架顶宽度,m;
Zx——在施工线路导线或地线等安装时的气象条件下跨越点处的风偏距离,m;
b——跨越架所遮护的最外侧导线、地线间在横线路方向的水平距离,m;
y——跨越交叉角(°)。
(13)跨越架中心线应与遮护宽度B的中心线重合。
(14)跨越架架面在被跨越线路导线发生风偏后仍应与其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Dmin)。见表8—1。
(15)跨越架架面或拉线与被跨越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
D=Zx+Dmin
式中D——跨越架架面距被跨越电力线路带电体的最小水平距离,m;
Dmin——发生风偏后尚应保持的最小安全距离,m;
Zx——风偏距离,m。
2.使用金属结构跨越架的基本规定
(1)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的强度,要求在发生断线或跑线事故工况时能承受冲击荷载。
(2)跨越架架体横杆中心,应设置在新架线路每相导线的中心垂直投影上。
(3)新型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必须经过静载加荷试验和断线冲击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金属结构跨越架架体宜采用倒装分段组立或吊车整体组立,也可采用其他方法组立。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组立均必须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3.使用钢管、木质、毛竹跨越架的基本规定
(1)木质跨越架所使用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0mm,60~80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2)毛竹应采用3年以上生长期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和支杆,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 mm。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90 mm, 60〜90 mm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杆加密使用。
(3)木、竹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3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2根,再绑第3根,不得一扣绑3根。
(4)钢管跨越架宜用外径48〜51mm的钢管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5 m。
(5)架体立杆均应垂直埋入坑内,杆坑底部应夯实,埋深不得少于0.5m,且大头朝下,回填土后夯实。遇松土或地面无法挖坑立杆时应綁扫地杆。跨越架的横杆应与立杆成直角搭设。
(6)跨越架两端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置剪刀撑、支杆或拉线,拉线的挂点、支杆或剪刀撑的绑扎点应设在立杆与横杆的交接处,且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0.3m。
(7)各种材质跨越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表8—2的规定。
4.使用索道跨越方法的基本规定
(1)索道跨越方法仅限于人力展放导线、地线跨越330kv及以下的不停电线路施工。
(1)索道绳(线)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安全系数应大于5。绝缘固定控制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应大于3.0,展放专用滑车的安全系数应大于2.5。
(3)每处被跨带电线路上的展放固定滑车组数不能少于4组。
(4)在采用中间支点跨越展放架空地线紧线中,当地线弛度超出辅助杆高度时,收回展放滑车后,地线高空挂线作业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以防止“跑线”。
(5)中间支点跨越选用的支点辅助杆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安全系数应大于2;辅助杆竖立位置距带电线路边导线(考虑风偏)距离应大于辅助杆高度的1.2倍。
二、跨越架的搭设和拆除
(1)按线路设计中的交叉跨越断面图,在施工前对跨越点交叉角度、被跨电力线路架空職在交叉細对地髙度、下导线在交叉点的对地高度、导线边线间宽度、地形请况进行复测,根据复测结果,选择跨越施工方案。
(2)复测跨越点断面图时,应考虑环境温度的变化(即复测季节与施工季节的温差)。
(3)跨越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所有参加跨越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明确施工方案。
(4)跨越架架体和有关设备、材料在吊装和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装卸。
(5)不停电跨越施工使用的绝缘设备、器材应满足相关要求,且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用5000v摇表在电极间距2cm的条件下测试绝缘电阻,要求绝缘电阻不小于700MΩ。绝缘绳、网的外观经检查有严重磨损、断丝、断股、污秽及受潮时也不得使用。
(6)跨越场两侧的放线滑车上均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在跨越施工前,所有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完毕且与铁塔可靠连接。
(7)在张力放线前,按规定复检牵引场、张力场的接地情况。放线牵引板经过跨越场两侧的铁塔和跨越架时,应加强监视,牵引速度和张力大小也应进行调整(牵引速度在0.25m/s之内为宜),并听从跨越场的指挥。放线过程中,必须确保与牵引场、张力场和跨越场的通信联系畅通。
(8)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施工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并严禁从封顶架上通过。
(9)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新建线路的导引绳通过跨越架时,应用绝缘绳作引绳。
2.金属结构跨越架施工工艺要求
(1)跨越施工前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指导书包括线路断面图、跨越架架体和拉线地锚位置分坑图、架体组装图、绝缘网封顶组装图、施工安全责任记录表、材料和工器具明细表及人员组织安排。
(2)跨越架架体组立前必须对其位置进行复测。
(3)跨越架架体采用倒装分段组立时,要求:
1)提升架地面必须敷设道木。
2)提升架必须用经纬仪进行双向观测调直。
3)提升架必须采用拉线稳定。拉线与地面夹角应控制在30°~60°范围内。
4)倒装组立过程中,架体高度达到被跨导线的水平高度或超过15m时,必须采用临时拉线控制,拉线应随时监视并随时加以调整。此时的提升速度也应适当放慢。
5)操作提升系统的工作人员严禁超速、超负荷工作。
(4)在条件许可时,可以采用吊车整体组立。组立要求如下:
1)根据架体重量和组立高度,按起重机的允许工作荷重起吊,不得超载。
2)起吊时,吊臂应平行带电线路方向摆放。
3)整体起吊时,严禁大幅度甩杆。
4)架体宜在与带电线路垂直方向上进行地面组装。
5)架体头部被吊起距地面0.8m时,停车检查各连接部位连接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吊;在与地面夹角成80°~85°时,吊车应停止动作,检查架体拉线与地锚连接是否可靠并通过拉线调整架体与地面垂直后方可摘掉吊钩。
(5)架体连接螺栓必须紧固。
(6)金属结构架体的拉线位置应根据现场地形情况和架体组立高度的长细比一般不应大于150.
(7)架体组立完成后,应将其各层拉线按设计要求锚固,并调至设计预紧力。
(8)各拉线地锚埋深必须按地锚设计分坑图及架体设计要求进行,并由安全人员监护。
(9)跨越架顶端,必须设置挂胶滚筒或挂胶滚动横梁。
(10)在攀登不停电线路杆塔向两侧投绳时,应顺线路登塔,确保人、工器具与导线的安全距离。
(11)不停电展放跨越用绝缘绳时,如用射绳枪射绳,应首先将射绳在地面的苫布上敷开。射绳时应注意射手站的位置,要避免伤人或挂住异物。
(12)封顶网的承力绳必须绑牢,且张紧后的最大驰度不大于0.5m。
(13)敷设绝缘网时,应事先在地面上将网上所有挂钩整理好。
(14)在大绝缘网敷设好后,将所余网绑在一侧横担上,使网自身张紧,并将余绳卷好,放入高于地面5m的架体上。
(15)用提升架拆除跨越架时,在拆除过程中要求:
1)提升架拉线打好后,方可松开被拆架体的拉线。提升架用经纬仪调直后,方可开始架体的拆除工作。
2)被拆架体的上层拉线必须有保护措施(设置缆风绳)。
3)架体的缆风绳必须与拆架工作密切配合,保持架体稳定。
4)架体、塔头、塔根必须设置缆风绳。
5)架体落地时应注意避免损伤塔上附件。
3.钢管、木质、竹质跨越架施工工艺要求
(1)绑扎跨越架时必须绑扎牢固。
(2)在被跨电力线路上方绑扎跨越架时,应用棕绳绑扎。
4.索道跨越施工工艺要求
(1)按设计图纸及跨越点现场调查资料,选择具体跨越施工方法。
(2)为使索道安全可靠,索道的承载绳受力、弛度计算应是初始状态和展放导线、地线时的最大受力状态的计算。
(3)确定展放导线、地线所用滑车组的水平、垂直控制绳长度和滑车组数量时,应确保与被跨越电力线的安全距离。
(4)索道施工可局部采用装配式架线(指定档、定线长独立挂线方式)。
(5)在布置放线段时,宜将跨越档布置在张力场一端,使之以一牵一单牵方式通过索道(必要时,可以增加索道数量,以满足分裂导线的放线要求)。
(6)在跨越档距较大时,合理布置索道位置,增加承力绳上硬支点,增加分力专用滑车。
(7)索道自然弛度应与放线时导线的弛度接近。
(8)采取绝缘索道展放架空地线,在架空地线紧线观测弛度时,应考虑索道绳外加荷载的影响。